文山州市場主體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山州市場主體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文山州政府
文山州市場主體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辦法
文山州市場主體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辦法第一條為提高市場主體登記效率,方便市場主體準入,激發市場活力,促進全州經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國務院關於印發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
《文山州農貿市場管理辦法》是文山州人民政府2022年公布的規章。文山州農貿市場管理辦法 (2022年6月21日文山州人民政府令第13號公布 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加強農貿市場管理,促進農貿市場規範化建設,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
第二條 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應當遵循依法合規、規範統一、公開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則。第三條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主管全國市場主體統一登記管理工作,制定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制度措施,推進登記全程電子化,規範登記行為,指導地方登記機關依法有...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州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現任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王毅。
市、縣(區)、自治縣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商事主體的監督管理和服務,不再核發營業執照。第六條本自由貿易試驗區實行商事主體自主申報登記制度,全面推行全程電子化商事登記。申請人通過登記機關的電子化登記平台,以電子...
為實施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廣東省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全面推開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規範我省市場主體登記和管理,制定本辦法。適用於廣東省內市場主體的工商登記管理活動。市場主體領取營業執照後,取得主體資格,可...
僅通過網際網路開展經營活動的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可將網路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對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的具體要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地區管理的實際,自行或者授權下級人民...
第三條 經營主體登記檔案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建立統一制度,實施監督和指導。各級登記機關負責收集、整理、保護、利用本級經營主體登記管理檔案。第四條 經營主體登記機關推動檔案電子化、影像化,電子檔案管理...
第四條 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市場主體全程網辦服務平台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最佳化升級,指導綜改示範區實施市場主體確認登記和管理工作。登記機關負責區域內各類市場主體登記申請的確認登記、營業執照發放,提供經確認登記的各類市場主體電子化申請...
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全程電子化商事登記系統,並保障系統正常運行。第七條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以下工作:協調市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本市電子檔案管理辦法,對電子檔案的生成、保存、管理、使用、移交和利用等作出明確規範;協調市信息化...
四是簡化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手續,由地方政府具體規定條件。五是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方案還要求,要構建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市場主體登記、備案、監管等信息,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度...
電子營業執照載有工商登記信息,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大力推進以電子營業執照為支撐的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公示、網上發照等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方式,提高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規範化水平。三、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