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農業農村局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農業農村局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農業農村局是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農業農村局掛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鄉村振興局、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畜牧獸醫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
  • 性質: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王榮聰(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承擔法律法規明確的執法職責。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2、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3、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4、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龍頭企業,鄉鎮企業發展工作。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品牌”。組織農業會展,促進招商引資,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和市場開拓的建議。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5、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和生物資源開發。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促進綠色發展。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負責三七產業管理。
6、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7、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8、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9、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州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10、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和省、州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州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承擔農業綜合整治、農田整治和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
11、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12、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13、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對外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對外項目。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共設定13個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法規與行政審批科,農辦秘書科,農村社會事業與環境資源科,發展規劃與鄉村產業科,計畫財務科,農產品質量安全與綠色食品科,科教信息科,種植業與農藥管理科,畜牧獸醫與漁業科,農業機械化管理科,農田建設管理科和局直屬機關黨委。

現任領導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農業農村局局長:王榮聰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農業農村局副局長:陶林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農業農村局副局長:盤貴才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華仁發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張帥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劉永順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廖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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