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廣播電視局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廣播電視局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廣播電視局,根據《中共雲南省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文山州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廳字〔2019〕8號)、《中共文山州委貫徹〈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文發〔2019〕3號)精神,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廣播電視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

現任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廣播電視局局長:普光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廣播電視局
  • 外文名:Radio and Television Bureau of Wenshan Zhuang and Miao Autonomous Prefecture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普光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的宣傳方針政策,擬訂全州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負責起草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制度草案,制定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推進全州廣播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制定全州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公共服務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協調、監督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切實推進全州廣播電視事業建設和發展。
(四)指導、協助、推動全州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對全州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組織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六)指導全州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七)指導、協調全州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八)負責推進全州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整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九)組織制定全州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行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州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開展廣播電視對外交流與合作,協調推動全州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管理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
(十一)負責全州廣播電視、網路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保密、信訪、綜治維穩、禁毒防艾、單位掛鈎扶貧、機關安全保衛、建議提案辦理等事項。負責文電、會務、應急值班、機要、檔案、信息、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指導後勤服務管理和政務信息化工作。
(二)公共服務管理科。對信息網路與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承擔節目應急處置工作。管理髮放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承擔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的審批工作,並審查其內容質量及對節目應急做出處置。
負責擬訂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地方性科技發展措施、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協助推進廣播電視科技創新和重大科技工作項目攻關。負責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監督,指導廣播電視技術計量檢測和技術成果套用轉化工作,協調推進全州廣播電視系統體制機制改革和三網融合,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負責擬訂全州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推進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衛星等傳輸覆蓋體系建設,推進全州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負責行業扶貧工作,組織協調推進廣播電視“戶戶通”、邊疆和少數民族等地區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少數民族語言文位元組目譯製製作等重大工程。負責機關財務管理、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項目、政府採購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廣播電視統計和事業、產業發展規劃的制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州廣播電視有線、無線傳輸和電台、電視台等重點單位安全保護工作;指導行政區域區域網路絡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指導網路視聽節目監管體系建設,組織查處非法開展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行為。組織落實國家和省廣播電視及網路視聽科技發展政策、規劃、行業標準。組織開展廣播電視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
(三)行業監督管理科(行政審批科)。承擔全州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位電視業務和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州電視劇製作的指導、監管工作,組織審查行政區域內國產電視劇、引進電視劇和對外合拍電視劇(含卡通片)的內容。
承擔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資格管理、廣播電視行政審批等工作。負責擬訂全州廣播電視節目評價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研究起草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重大政策以及廣播電視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
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擬定廣播電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州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指導全州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生產。指導、監管全州重大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的創作生產和播出。指導廣播電視節目監聽監看,統籌州級廣播電視評獎工作,指導聯繫行業組織。組織推進廣播電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職能轉變有關工作。
機關黨委。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從業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勞資、職稱評定、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全州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行政編制

州廣播電視局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機關紀委書記1名(副科級)。州廣播電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廣播電視局局長:普光明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廣播電視局副局長:龍志鴻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廣播電視局副局長:李潔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廣播電視局副局長:農勝成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文山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文山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中共文山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