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馬來西亞歌手陳慶祥到福建雲霄演出的批覆

文化部關於同意馬來西亞歌手陳慶祥到福建雲霄演出的批覆

文化部關於同意馬來西亞歌手陳慶祥於2007年三月二十一日到福建雲霄演出。

基本介紹

  • 發布單位:文化部
  • 發布文號:文市函〔2007〕455號
  • 發布日期:2007-03-21
  • 生效日期:2007-03-21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 檔案來源:文化部
檔案正文,涉及主體,

檔案正文

文化部關於同意馬來西亞歌手陳慶祥到福建雲霄演出的批覆
(文市函〔2007〕455號)
福建省文化廳:
你廳閩文市[2007]37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福建省廈門市天視文化有限公司邀請馬來西亞歌手陳慶祥,於2007年3月28日到福建雲霄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注意演出不得以政府名義主辦。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涉及主體

阿牛(Tan Kheng Seong),本名陳慶祥,1976年8月31日出生於馬來西亞檳城,祖籍福建,馬來西亞華人流行樂男歌手、音樂製作人、影視演員、電影導演,畢業於英迪國際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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