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韓國演員張娜拉到長春演出的批覆

《文化部關於同意韓國演員張娜拉到長春演出的批覆》是2007年10月26日文化部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化部關於同意韓國演員張娜拉到長春演出的批覆
  • 發布單位:文化部
【發布單位】文化部
【發布文號】文市函〔2007〕2105號
【發布日期】2007-10-26
【生效日期】2007-10-2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文化部
文化部關於同意韓國演員張娜拉到長春演出的批覆
(文市函〔2007〕2105號)
你廳吉文發[2007]159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吉林省鑫雅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邀請韓國演員張娜拉,於2007年11月3日到長春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