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韓國歌手張娜拉到山東煙臺演出的批覆

文化部關於同意韓國歌手張娜拉到山東煙臺演出的批覆,是指同意山東省演出公司與煙臺市演出公司共同邀請韓國歌手張娜拉,於2010年1月9日到山東煙臺演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化部關於同意韓國歌手張娜拉到山東煙臺演出的批覆
  • 發布單位:文化部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文化部關於同意韓國歌手張娜拉到山東煙臺演出的批覆
文化體育
文市函9號
文化部
2010-1-6

法規內容

你廳魯文外89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山東省演出公司與煙臺市演出公司共同邀請韓國歌手張娜拉,於2010年1月9日到山東煙臺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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