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韓國“超級少年”演唱組合到南京演出的批覆》2008-11-14批。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文化部關於同意韓國“超級少年”演唱組合到南京演出的批覆
文化體育
文市函2096號
文化部
2008-11-14
法規內容
江蘇省文化廳:
你廳蘇文市(外)372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江蘇省南京大唐亞太國際演出交流有限公司邀請韓國“超級少年”(superjunior)演唱組合一行13人(其中1人為加拿大籍),於2009年1月17日至18日到南京演出。
請舉辦單位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