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葡萄牙歌手瑪麗薩到上海演出的批覆

《文化部關於同意葡萄牙歌手瑪麗薩到上海演出的批覆》是2006年08月21日文化部發布的檔案。

【發布單位】文化部
【發布文號】文市函〔2006〕1606號
【發布日期】2006-08-21
【生效日期】2006-08-2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文化部
文化部關於同意葡萄牙歌手瑪麗薩到上海演出的批覆
(文市函〔2006〕1606號)
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
你局滬文廣影視[2006]932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上海市演出公司邀請葡萄牙歌手瑪麗薩一行11人,於2006年9月15日到上海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