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英籍鋼琴家傅聰來華演出的批覆

廣東省文化廳:
你廳粵文外請[2006]117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廣東省深圳市文化娛樂交流公司邀請英籍鋼琴家傅聰,於2006年11月至12月到廣東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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