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維也納約翰·施特勞斯圓舞曲樂團到上海演出的批覆,文市函1476號。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文化部關於同意維也納約翰·施特勞斯圓舞曲樂團到上海演出的批覆
文化體育
文市函1476號
文化部
2008-8-22
法規內容
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
你局滬文廣影視1130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上海美琪演出經紀有限公司和上海愛森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邀請奧地利維也納約翰·施特勞斯圓舞曲樂團一行55人,於2008年12月21日至2009年1月10日到上海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