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日本藝術家到上海演出的批覆

《文化部關於同意日本藝術家到上海演出的批覆》是2007年12月11日,文化部發出的一份批覆,對象是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

【發布單位】文化部
【發布文號】文市函〔2007〕2411號
【發布日期】2007-12-11
【生效日期】2007-12-1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文化部
文化部關於同意日本藝術家到上海演出的批覆
(文市函〔2007〕2411號)
你局滬文廣影視[2007]1756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上海東方藝術中心管理有限公司與上海欣和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共同邀請日本Leni-Basso舞團、“舞踏舍天鵝”舞團、上島雪夫等一行26人,於2007年12月15日至18日到上海演出。
請舉辦單位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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