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歌手孫燕姿到青島演出的批覆》是2007年6月29日文化部發布的政策參考檔案。
山東省文化廳:
你廳魯文外[2007]33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山東省演出公司邀請新加坡歌手孫燕姿,於2007年7月28日到青島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你廳魯文外[2007]33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山東省演出公司邀請新加坡歌手孫燕姿,於2007年7月28日到青島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