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挪威卑爾根歌劇院合唱團到北京演出的批覆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發[2008]81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北京保利紫禁城劇院管理有限公司邀請挪威卑爾根歌劇院合唱團一行37人,於2008年3月10日至30日到北京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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