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德國北威州南威斯法利亞國立交響樂團到北京演出的批覆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6]1178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北京保利影劇院管理有限公司邀請德國北威州南威斯法利亞國立交響樂團一行71人,於2006年12月29日到北京中山音樂堂演出。
請主辦單位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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