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出版局關於嶽麓書社出版已故作者遺作問題的復函

發布單位文化部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85-06-26 生效日期1985-06-26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化部出版局關於嶽麓書社出版已故作者遺作問題的復函
  • 發布單位:文化部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 發布日期:1985-06-26
  • 生效日期:1985-06-26
【發布單位】文化部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85-06-26
【生效日期】1985-06-2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文化部出版局關於嶽麓書社出版已故作者遺作問題的復函
4月27日文悉。
(一)關於《書籍稿酬試行規定》(文出字第1791號)第條第(1)款規定的:“著譯者死亡在三十年以內者,出版其未曾發表過的遺作”,系指從未發表或從未出版過的作品,不是指解放前已發表過的或已出版過的書。
《俠義英雄傳》是解放前出版過的書,去年你社雖是解放後首次再版,但不屬於從未發表過的作品。
(二)出版社出版(再版)已故作者的遺作(不含作者生前已授權、本出版社仍享有出著作權的作品),需徵得其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同意(不是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都要出版社去徵求意見,可以由已故作者的第一順序繼承人自己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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