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育和諧》是一篇政治短評,發表於《浙江日報》“之江新語”專欄,收錄於《之江新語》,作者為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
作品原文
文化育和諧
(二〇〇五年八月十六日)
構建和諧社會,從以人為本的理念出發,關注人與自我、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進一步明確經濟發展以社會發展為目的,社會發展以人的發展為歸宿,人的發展以精神文化為核心。
文化即“人化”,文化事業即養人心志、育 人情操的事業。人,本質上就是文化的人,而不是“物化”的人;是能動的、全面的人,而不是僵化的、“單向度”的人。人類不僅追求物質條件、經濟指標,還要 追求“幸福指數”;不僅追求自然生態的和諧,還要追求“精神生態”的和諧;不僅追求效率和公平,還要追求人際關係的和諧與精神生活的充實,追求生命的意 義。我們的祖先曾創造了無與倫比的文化,而“和合”文化正是這其中的精髓之一。“和”指的是和諧、和平、中和等,“合”指的是匯合、融合、聯合等。這種 “貴和尚中、善解能容,厚德載物、和而不同”的寬容品格,是我們民族所追求的一種文化理念。自然與社會的和諧,個體與群體之間的和諧,我們民族的理想正在 於此,我們民族的凝聚力、創造力也正基於此。因此說,文化育和諧,文化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和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