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水平與犯罪是指犯罪原因研究中的一種觀點。指行為人的文化水平與犯罪行為之間的關係。文化知識是活動的定向工具,知識對活動起著指導和調節的作用。由於文化知識水平的不同,活動過程就存在著差異。本世紀70年代,西方學者柯爾德和曼恩在關於青少年學習成績與違法犯罪情況的報告中,提出了引起違法犯罪原因的理論,即學習的失敗,導致自我評價降低,使得行為人提高了防止挫傷自尊心的違法的可能性。日本一些學者指出,學生怠學是犯罪之母。我國一些學者認為,對學習喪失興趣的青少年,文化知識水平不能得到應有的提高,限制了認識能力和道德水平的發展,喪失了活動的定向工具,潛伏下違法犯罪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