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中整體法是指對物理問題中的整個系統或整個過程進行分析、研究的方法。在力學中,就是把幾個物體視為一個整體,作為研究對象,受力分析時,只分析這一整體對象之外的物體對整體的作用力(外力),不考慮整體內部之間的相互作用力(內力)。 整體是以物體系統為研究對象,從整體或全過程去把握物理現象的本質和規律,是一種把具有相互聯繫、相互依賴、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的多個物體,多個狀態,或者多個物理變化過程組合作為一個融洽加以研究的思維形式。整體思維是一種綜合思維,也是多種思維的高度綜合,層次深、理論性強、運用價值高。因此在物理研究與學習中善於運用整體研究分析、處理和解決問題,一方面表現為知識的綜合貫通,另一方面表現為思維的有機組合。靈活運用整體思維可以產生不同凡響的效果,顯現“變”的魅力,把物理問題變繁為簡、變難為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整體法
- 表達式:對物理問題中的整個系統或整個過程進行分析
- 套用學科:物理
- 適用領域範圍:系統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