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改革理論

整體改革理論

整體改革理論是指須採用市場機制為基礎的資源配置方式才能克服傳統體制在信息機制和動力機制上的缺陷,使資源得到有效的配置和利用的理論。

傳統體制的根本特徵是採用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計畫配置資源,這種資源配置方式存在兩大缺陷,即信息不全和動力缺乏,因而導致資源配置效率低下。要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僅憑“放權讓利”或“強化刺激”等措施是不會收到預期的效果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整體改革理論
  • 類別:理論
  • 相關文獻:《單項推進,還是配套改革》
  • 套用:經濟改革
理論簡介,主要貢獻人,主要貢獻內容,簡單評價,文獻與材料目錄,

理論簡介

有巨觀管理的市場經濟是一個有機的體系。該體系由三大要素組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競爭性的市場體系,主要通過市場進行調節的巨觀管理體系,三者是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有機整體,缺一不可。故經濟體制改革也必須三方整體推進、配套進行。 同時,重點進行原材料和能源價格、稅制、財政體制金融體制等方面的配套改革。

主要貢獻人

吳敬璉郭樹清樓繼偉、劉吉瑞、周小川李劍閣等。

主要貢獻內容

1985年7月,吳敬璉指出:從過去一年全面開展經濟體制改革的經驗看,單項突出“鬆綁放權”、“擴大企業自主權”,效果似乎不太理想。…… 總之,不能把改革簡單地歸結為擴大企業自主權,它必須在經濟體系的基本環節上有步驟、配套地進行。在我看來,有計畫商品經濟的基本環節是三個:(1)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2)競爭性的市場;(3)以間接調節為主的巨觀調控體系。這三方面的改革要同步前進。
1985年7月,郭樹清、劉吉瑞和邱樹芳在《全面改革亟需總體規劃??事關我國改革成敗的一個重大問題》中明確指出,經濟體制是一個有機整體,不是孤立存在的,改革不配套,副作用很大。“七五”時期務必使全面配套改革起步,改革的重點應該放在理順基本經濟關係上來。具體來說就是要以價格、計畫、稅收、物資分配等方面為改革的主要環節。同時根據需要和可能對財政信貸工資、勞動就業、外貿外匯以及企業組織制度、政府管理體制進行配套改革和採取調整保證措施。
1985年8月,郭樹清樓繼偉和劉吉瑞在《關於體制改革總體規劃的研究》中進一步提出:“我們把體制改革分為兩個大的階段,第一階段以理順基本經濟關係(價格、計畫、稅收、物資分配等)為重點,同時根據需要和可能調整改革其他非基本關係方面。第二階段以非基本經濟關係為重點,同時必然要求重新調整基本經濟關係,最後完成改革,達到目標模式。”同時,他們認為,在計畫、稅收、商業物資、財政、銀行、工資就業、社會保險暴漲、外貿、外匯、組織制度等各方面改革,具體實施必須相互配套,步驟上可根據情況作靈活調整,爭取在第七個五年計畫期間完成。
1986年1月吳敬璉周小川樓繼偉李劍閣在《以改善巨觀控制為目標,進行三個基本環節的配套改革》一文中明確指出:“過去一年的經驗證明,要做到這一點,光靠改進金融、財政等巨觀調控機構本身是不夠的。為了使巨觀調控措施能正確傳導到企業,並得到企業的敏感回響,就必須改善市場環境和加強企業的獨立性與經濟責任。因此,雖然我們不能要求改革在一個早上解決所有的問題,而必須抓住重點和分步驟進行,但在每一步驟上,三個基本環節的同步改革還是必要的”。
1986年3月,吳敬璉在《經濟機制和配套改革》一文中認為,“由於問題的複雜性,新體制的建立往往需要通過若干個互相銜接的步驟。然而,這裡有兩個問題是需要注意的:第一,各個步驟之間先後有序。務使前後步驟之間能夠互相銜接,前一階段的改革為後一階段的改革開創條件,而不致造成向前發展的困難與障礙。第二,各方面的改革彼此協調。力求每個級段上經濟體制各主要環節的改革同步地進行,這樣才能保證預定經濟機制的形成”。
1987年1月,郭樹清在《我國經濟體制現狀與繼續改革的方向》一文中提出,“七五”期間的改革應該實現下述轉變:(1)企業(特別是生產企業和商業企業)基本上能夠自主經營自負盈虧;(2)商品市場完全統一,土地使用市場基本形成,勞動市場搭起框架,資金市場具備基本條件;(3)巨觀控制轉變為間接控制為主,保留的直接控制主要集中於國家為實現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而採取的投資管理及工資水平控制。
1987年1月,吳敬璉李劍閣、丁寧寧(丁寧寧新聞,丁寧寧說吧)在《我國當前的經濟發展階段和基本矛盾》一文中認為:“在我們看來,正確的選擇只能是第三種方案。這就是,採取果斷措施,用較短的時間‘治理環境’,同時作好各方面的準備,保證在總需求總供給比較協調的狀況出現時在企業、價格、市場、財政、金融等相互聯繫的環節推出大步配套改革,使新經濟機制較快地起主導作用”。
1987年2月,吳敬璉在《關於改革戰略選擇的若干思考》一文中寫道:“我認為,在上面提到的改革中,企業經營體制的改革,金融體制的改革、外貿體制的改革都是十分重要的,可是,離開了通過價、稅、財等配套改革建立起來的市場這個基本前提,企業、金融、外貿等方面的改革都無從談起,即使勉強進行了這些單項的改革,由於價格機制乃是商品經濟體系的樞紐,在價格體系嚴重扭曲、又缺乏其它配套的協調手段的情況下,任何個別子系統都不可能有效運轉,甚至會像離開了整個機體的部分器官一樣,根本無法長期存活”。
1987年4月,周小川、馮艾玲在《避免循環往復,爭取改革的實質性進展》一文中明確強調,只有進行系統的、治本的配套的改革,才能避免循環往復。
1987年7月,吳敬璉周小川樓繼偉李劍閣等在《爭取儘快地走出相持階段,開創改革的新局面??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的一種整體構想》一文中認為,要擺脫目前的僵持局面的出路,在於在整體性考慮和系統性設計的指導下,加快同步配套改革,使新經濟機制在較短的時期內配套成龍,能夠作為一個體系發揮主導作用。
1987年12月,吳敬璉周小川等在國家經體制改革委員會組織的一次改革思路研討會上認為,目前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最緊迫的任務,是逐步建立競爭性的市場體系。要形成這樣的體系,首先要以價格改革為重點,實行價、稅、財、金、貿改革聯動。同時,在這個基礎上進行計畫、投資、物資、外貿等方面的配套改革。
1992年6月,吳敬璉在《市場取向·整體設計·發展與改革協調??關於加快改革的幾點思考》一文再次強調,既然經濟改革的實質是整個經濟系統從命令經濟到商品經濟的躍遷,是一項巨大的系統工程,它無疑需要配套地進行。改革配套的範圍愈大,新經濟系統的各個方面愈是協調,它的運轉就愈有效。
1993年6月,吳敬璉領導的“中國經濟改革的整體設計”課題組提出的《對近中期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個整體性設計》,以及財政稅收、金融、外匯管理、國有企業、社會保障和市場體系等方面改革的方案,為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制定《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供了重要參考。

簡單評價

從1978年12月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到1984年10月中央召開的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期間,中央對經濟體制的整體改革並沒有形成什麼方案。經濟改革基本上是局部的、零敲碎打的和自髮式的。1985年前後,鑒於單項突進的改革的嚴重缺陷,我國經濟運行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波動。國內經濟學家針對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出現的經濟過熱和需求膨脹等問題的深層原因進行了深入的分析,以探索進一步改革的方向。
吳敬璉為代表的部分經濟學家對是否應該繼續沿著“放權讓利”方向前景持有懷疑態度,認為在改革過程中所產生的突出矛盾,或者說因其改革上的不協調、不配套而出現的某些消極後果,與改革不系統、不配套有關。救治之策在於推進配套改革,在搞活企業、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統一市場、實現巨觀經濟管理模式轉換等方面相互協調,從而使新經濟體制的主要支柱較快地建立起來。他們主張政府進行價稅財聯動的改革,在商品流通上建立全國統一市場,並參加了1986年國務院領導提出的“價、稅、財配套改革”的方案設計工作,成為與“企業改革主線論”主張不同的“整體改革論” (或“協調改革論”)的主要代表。“整體改革論”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的改革理論討論和方案設計中成為最具代表性的流派之一。
吳敬璉為代表的“整體改革論”的意見被“七五”計畫建議所吸取,從而有了國務院領導在1986年初對“七五”前期的配套改革所作的相關部署。儘管後來終因這種主要靠政府自己推動的改革各部門阻力太大而擱淺,但是該理論不僅自成學派,而且確實對中國經濟改革的實踐產生了較大影響。

文獻與材料目錄

1.郭樹清、劉吉瑞和邱樹芳,《全面改革亟需總體規劃——事關我國改革成敗的一個重大問題》,《經濟社會體制比較》,1985年第1期。
2.吳敬璉周小川樓繼偉李劍閣,《以改善巨觀控制為目標,進行三個基本環節的配套改革》,《<經濟發展與體制改革>特刊??經濟形勢與改革對策專輯》,1986年2月。
3.吳敬璉,《經濟機制和配套改革》,《紅旗》,1986年第5期。
4.郭樹清、樓繼偉、劉吉瑞,《關於體制改革總體規劃的研究》,《經濟研究參考資料》,1986年第35期。
5.吳敬璉,《經濟改革問題探索》,北京:中國展望出版社,1987年。
6.周小川、馮艾玲,《避免循環往復,爭取改革的實質性進展》,《經濟研究》,1987年第5期。
7.吳敬璉周小川、樓繼偉、李劍閣等,《爭取儘快地走出相持階段,開創改革的新局面——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的一種整體構想》,《國務院經濟技術社會發展研究中心調查研究報告》,1987年第16號。
8.吳敬璉周小川等,《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面臨的局勢與選擇——整體協調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幾種實施構想》,1987年12月在國家經體制改革委員會組織的一次改革思路研討會上的發言提綱。
9.吳敬璉、周小川,《中國經濟改革的整體設計》,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
10.吳敬璉,《市場取向??整體設計??發展與改革協調——關於加快改革的幾點思考》,《科技導報》,1992年第6期。
11.吳敬璉、周小川,《對近中期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個整體性設計》,《改革》,1993年第6期。
12.吳敬璉(1985),《單項推進,還是配套改革》,《吳敬璉自選集》,書海出版社,200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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