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終結是分為自然終結與強制終結。自然終結是指企業整頓因規定期間已滿而結束,債務人依和解協定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式,不能按照和解協定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債務人破產。強制終結是指在企業整頓期間因出現法定事由,由法院強制終結整頓,宣告債務人破產。
根據中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的規定,債務人在整頓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由法院裁定終結整頓,宣告其破產:(1)不執行和解協定的;(2)財務狀況繼續惡化,債權人會議申請終結整頓的;(3)有企業破產法第35條所列依法得行使撤銷權的違法行為,嚴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