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準備日數

整理準備日數是指原材料或其他物資驗收入庫後,在投入生產前還必須進行一定的加工整理和技術處理所需要的時間。如廢鋼軋碎、金屬板材割切、棒(管)料裁鋸、木材幹燥、原料化驗等,使原材料在投入生產前能符合生產工藝技術的要求。整理準備日數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原材料的整理準備分為本廠自行處理和委託外部處理兩種形式。

對於前者,凡是成批進行處理的,按每批材料整理準備所需時間確定,但要扣除中間有交叉的時間; 凡是逐日整理,連續投產的,整理準備日數可定為1天。對於後者,整理準備日數應根據外加工和往返運輸時間確定。若原材料不需要進行以上處理可直接投入生產的,則不計算整理準備日數。整理準備日數是儲備資金定額日數的組成部分。它的計算是否準確,直接影響儲備資金定額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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