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歸檔

整理歸檔是審計程式中的第三十個步驟。審計小組應將本審計事項的各種審計檔案進行最後整理登記、編號,建立審計檔案,歸檔備查,本著誰辦案誰立卷的原則,依主卷和副卷分別整理歸檔。

主卷包括:審計實施中有關檔案,涉及審計主項的一切材料和複審材料;副卷包括:被審單位的歷史資料,一般審計記錄,以及未納入審計報告中的審計事項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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