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感是美學上指審美中面對崇高、獰厲、神秘事物所體驗到的驚奇、畏懼卻又愛戴、崇敬的感受。在對自然、社會、藝術的審美中,都可能產生。包括對神奇未知的自然現象、宇宙本體的神秘感、敬懼感;對猙獰可怖、巨大強力而未對人造成直接危害事物的驚懼感、崇高感;對尊嚴的法律、規範、道德和偉大、神聖的神、人的崇敬感、歸依感等。
人對自然、藝術、社會現象產生敬畏感實際上是人的本質力量對象化的結果,賦予對象以超驗、超人或規範自己言行的力鼉,並進而對之敬畏、膜拜,表現為情感與理智,經驗與想像、畏懼與崇拜等多重心理與意識的交織雜糅。敬畏感往往使人產生一種約束、限制和規範自身行為的神聖力量,並且積澱成一,種心理習俗,起著控制和整合社會的作用,同時也可能禁錮和扼殺個體追求自由和積極進取的精神。敬畏的對象如果對人並未造成直接的危害而可以轉化為藝術形象,敬畏感可以從依賴、畏懼的心理轉化成審美的、尊崇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