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敦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敦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敦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敦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部門:敦煌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敦煌市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各級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轄區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對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管理和行政執法等業務工作進行指導。
(二)負責轄區內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指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
(三)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組織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和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六)依法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監督管理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假冒偽劣、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濟活動。
(八)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轄區內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違法廣告行為。
(十)負責組織管理並指導商標監管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著名商標的推薦、初審、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全市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管理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所屬協會的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政務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信訪、機要、檔案、保密、財務、會務、審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政務公開、幹部管理、人事、工資、隊伍建設、離退休幹部工作、新聞報導、信息宣傳督查檢查等工作;負責系統信息化建設和平台的日常維護運行保障工作;負責公務車輛管理、衛生、綠化、安全、消防、水、電、氣、暖等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及工、青、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室(機關黨建室)。在市委組織部的統一領導下,承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責任,指導基層開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務工作。承擔機關黨組織、黨員管理和幹部政治思想教育等工作,負責意識形態、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開展黨建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法規監督室。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和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本系統依法行政、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本級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工作;承擔本單位權責清單審核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等工作;組織全局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和普法工作,並提供諮詢服務;負責執法辦案統計上報的綜合管理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行政審批室。負責轄區內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負責轄區內食品生產(除乳製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劑以外)、食品經營環節的行政許可;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相關行政許可;辦理轄區內特種設備的安裝告知及使用登記;負責登記許可類權責清單梳理;負責動產抵押登記和股權質押登記;承擔企業登記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和各類註冊許可信息的統計、分析、公開工作。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個體私營經濟服務發展工作,指導個體勞動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質量發展(質量監督、標準計量、認證認可)室。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質量發展工作,承擔市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擬定提高全市質量水平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商標管理法律法規的實施;負責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擬定商標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做好全市地理標誌產品的申報、培育工作。組織、監督、管理商標活動;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擬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組織和實施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負責對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違法行為;承擔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對各類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對全市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查處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負責本領域安全生產、應急工作處置及輿情應對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市場綜合規範監管室(信用監管室)。貫徹落實規範市場經營行為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交易行為的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市場專項治理工作,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制售假冒偽劣、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參與商品交易市場規劃制定,指導商品市場提升發展,負責廣告審查、監測工作,依法指導查處虛假違法廣告等違法活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配合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承擔質量信用建設工作。負責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本領域安全生產、應急工作處置及輿情應對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食品生產流通監管室。承擔指導全市食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生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食品快檢工作;監督下屬單位嚴格依法履行食品生產、流通、食鹽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協調各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貫徹落實食品安全重大政策,研究食品安全重大問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收集匯總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統一領導、指揮食品各環節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評議、考核食安委成員單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本領域安全生產、應急工作處置及輿情應對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餐飲服務監管室。承擔指導全市餐飲服務環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餐飲服務環節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餐飲具及其他公用具的快檢工作;監督下屬單位嚴格依法履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協調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本領域安全生產、應急工作處置及輿情應對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室。承擔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藥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下屬單位嚴格依法履行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流通、使用環節監督管理責任;指導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流通領域實施藥品分類管理;組織實施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生產、流通環節產品抽驗計畫。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本領域安全生產、應急工作處置及輿情應對工作。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室。宣傳貫徹特種設備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督促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落實主體責任。依法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維修、改造、檢驗檢測、使用等環節實施質量監督和安全檢查;依法對充裝單位實施安全監察,對特種設備實行動態管理;負責本領域安全生產、應急工作處置及輿情應對工作。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事故統計、調查和處理。
(十一)綜合協調辦公室。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綜合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負責市場監管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制定市場監管事故應急預案和事故應急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開展市場監管方面各類突發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本領域安全生產、應急工作處置及輿情應對工作。組織制定食品、工業產品、特種設備等質量安全監管應急演練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二)消費者權益保護室。組織開展市場監管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承擔投訴、舉報的諮詢、受理、分派及結果反饋等相關服務工作。處理疑難複雜投訴舉報;組織開展(除食品、藥品領域)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協調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綜合執法隊。承擔敦煌市行政區域內市場監督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查處無照經營、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商標侵權、廣告違法(除戶外違規設定廣告)、契約欺詐、註冊登記違法、傳銷和違法直銷,以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經濟違法行為;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禁毒、反走私,反假幣和“掃黃打非”等工作;負責查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並辦理重大案件;負責各類抽檢結果的後處理工作;負責查處全市食用農畜禽產品(含畜禽屠宰進入市場流通、食用農畜禽產品進入批發和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進入加工環節後)的違法行為;負責查處虛假違法廣告等違法活動行為;負責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各鄉鎮監督管理所的工作;負責組織查處違反產(商)品質量、計量、標準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特種設備管理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其它違法違章案件;負責執法辦案工作的統計上報工作;承辦敦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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