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同意撤銷大連藝術職業學院等 3所高等職業學校的通知

《教育部關於同意撤銷大連藝術職業學院等 3所高等職業學校的通知》是教育部於2012-04-09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同意撤銷大連藝術職業學院等 3所高等職業學校的通知
  • 發布單位:教育部
  • 發布文號:教發函[2012]71號
  • 發布時間:2012-04-09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國務院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設立高等職業學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0]3號)、《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民辦高校規範管理 引導民辦高等教育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06]101號)、《教育部關於頒布高等職業學校設定標準(暫行)的通知》(教發[2000]41號)和《教育部關於“十二五”期間高等學校設定工作的意見》(教發[2011]9號),經研究,同意撤銷大連藝術職業學院等3所高等職業學校的建制。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