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同意南京郵電學院更名為南京郵電大學的通知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請同意南京郵電學院更名為南京郵電大學的函》(蘇政函[2001]78號)收悉。根據《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學校設定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研究,同意南京郵電學院更名為南京郵電大學,撤銷南京郵電學院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同意南京郵電學院更名為南京郵電大學的通知
  • 發行部門:教育部
  • 依據資料:《高等教育法》
  • 發布時間 :2005年
教發函[2005]58號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南京郵電大學由你省直接管理,學校發展所需經費由你省統籌解決。
二、學校為多科性的本科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規模為12000人。
三、學校現有專業結構的調整和新專業的增設,應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
望你省加強對南京郵電大學的領導和管理,加大投資力度,進一步做好學校的總體規劃、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學科建設規劃和校園基本建設,進一步提高教育質量、科研水平和辦學效益,為江蘇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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