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各學校應於體操正科外兼作有益運動訓令,是北洋政府時期教育部公布的一份有關學校體育課外工作的指導性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各學校應於體操正科外兼作有益運動訓令
1912年12月18日,北洋政府教育部公布了《教育部關於各學校應於體操正科外兼作有益運動訓令》。這是為了較好地配合學校體育課教學,以全面實現學校體育教學目標而提出的學校體育課外活動要求。
其中指出:“本部公布宗旨,以軍國民教育為道德教育之輔,原期各學校學生重視體育,養成強壯果毅之風。惟學校教課勢難於體操一科,獨增教授時數,凡辦理學校人員宜體此事。引導學生於體操正科外,為種種有益之運動。專門以上學校體操不列正科,尤宜組織運動部,隨時練習,以免偏用腦力。每年春秋兩季應酌開學校運動會,互相淬勵,以惰弱為恥,以勇健為榮。庶學生體軀日強,智德亦因以增進。茲外患交迫,非大多數國民具有尚武精神,決不足以爭存而圖強也。”
從以上文字,使我們對當時人們主張的軍國民教育思潮,有了更多的了解。它在學校體育中的體現就是“初等國小校,宜授適宜之遊戲,漸加普通體操。高等國小校宜授普通體操,仍時令遊戲,男生加授兵式體操。”對於中學生的要求則是“在使身體各部分平均發育,強健體質,活潑精神,兼養成守規則尚協同之習慣。”其中對於男生,“兵式體操尤宜注意”。 [1]
[1]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彙編,第三輯(教育),江蘇古籍出版社,第84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