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的通知》是為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下發的通知。由教育部於2005年6月15日印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的通知
- 發布機構:教育部
- 發布日期:2005年6月15日
- 實施日期:2005年6月15日
《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的通知》是為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下發的通知。由教育部於2005年6月15日印發並實施。
學校每學期要對校車安全保障、駕駛員資格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嚴禁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凡是用於接送學生的校車必須經交管部門審核合格。中文名 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的通知 發布日期 二0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現將《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根據中國小幼稚園(以下簡稱學校)安全工作中出現的...
《中國小、幼稚園安全法律法規及管理規定彙編》主要內容簡介: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安全工作,預防學生擁擠踩踏事故的通知、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工作...
16.關於進一步加強幼稚園安全工作的通知 17.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幼稚園安全問題答記者 18.周濟在全國中國小和幼稚園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19.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的通知 20....
要全面落實教育部《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的六條措施的通知》精神,排查各種不安全因素,健全安全保衛和衛生保健管理制度,加強值班、值宿等安全保衛工作,配合當地公安部門加強對幼稚園(班)周邊環境整治工作,嚴防惡性安全事故發生,確保...
公安、教育部門要按照《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的要求,繼續開展學校及周邊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11、交通部門要加強對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的監督指導,會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中國小幼稚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工作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意見》(國辦發電[2004]26號)和《教育部關於印發{全國中國小幼稚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教電[2004]297號)要求,結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教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安部《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六條措施》的要求,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