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國氣象局關於加強氣象人才培養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5年2月3日,教育部中國氣象局以教高〔2015〕2號印發《關於加強氣象人才培養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化氣象相關專業和人才結構、制訂完善大氣科學類專業人才培養標準、深化氣象人才培養機制改革、強化氣象操作技能培養和實習實訓、加強氣象師資隊伍建設、推動高校畢業生到氣象行業就業、加強氣象從業人員在職培訓、完善氣象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機制、加強對氣象教育的政策支持9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中國氣象局關於加強氣象人才培養工作的指導意見
  • 印發時間:教育部 中國氣象局
  • 文號:教高〔2015〕2號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15年2月3日,教育部、中國氣象局印發《關於加強氣象人才培養工作的指導意見》。

意見

教育部 中國氣象局關於加強氣象人才培養工作的指導意見
教高〔201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氣象局,教育部直屬有關高等學校:
氣象事業是科技型、基礎性社會公益事業。經濟社會發展對氣象服務需求不斷增加,急需培養和造就大量適應現代氣象業務需求的高素質人才。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務院關於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創新氣象人才培養機制,提高氣象教育和人才培養質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最佳化氣象相關專業和人才結構。建立以氣象行業需求為導向的專業結構動態調整機制。辦好大氣科學套用氣象學、大氣物理與大氣環境等學科專業,加強數值天氣預報、大氣探測、公共氣象服務、氣象防災減災等方向的人才培養,支持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等相關學科專業培養複合型氣象人才。支持行業特色高校統籌招生計畫增量與存量,適度擴大大氣科學類專業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規模。根據實際需要,適度擴大職業院校氣象類專業人才培養規模。支持有關高校繼續面向西部省(區)氣象部門和艱苦氣象台站定向培養大氣科學類專業本科生和研究生。有關高校要切實增加大氣科學類專業在中西部地區、少數民族地區招生計畫投放比例。
二、制訂完善大氣科學類專業人才培養標準。制訂並完善大氣科學相關一級學科博士和碩士學位基本要求、大氣科學類本科專業教學質量國家標準、職業院校氣象類專業教學標準。教學標準要與世界氣象組織有關規範性檔案相銜接、與我國氣象部門基本業務崗位持證上崗制度相銜接。
三、深化氣象人才培養機制改革。有關高校要主動加強與氣象部門、相關企業的合作,共同制定培養目標、共同開設相關課程和編寫教材、共同實施培養過程、共同評價培養質量。各級氣象部門和相關企業要深度參與人才培養,通過共同承擔科研項目、人員互聘、參與“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畫”等方式,促進高校人才培養與氣象事業發展緊密結合。
四、強化氣象操作技能培養和實習實訓。中國氣象局組織有關高校規劃建設一批實習實訓基地,統籌安排大氣科學類專業學生到氣象部門參加實習實訓。各級氣象部門要與高校共同制定學生實習實訓方案,主動接收學生開展實習實訓。有關高校要強化實踐教學,明確大氣科學類專業本科生要到氣象部門接受不少於2個月的實習實訓。完善實習實訓基地管理和運行機制,學校和氣象部門要明確學生實習實訓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五、加強氣象師資隊伍建設。有關高校要有計畫地組織青年教師赴氣象業務科研單位掛職或合作科研,增強教師的實踐能力。高校要聘請經驗豐富的氣象業務、科研和管理專家擔任兼職教師。中國氣象局鼓勵業務、科研和管理骨幹參與高校教學工作,明確氣象部門申報正高級別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必須在有關高校承擔不少於32個學時的教學任務。中國氣象局加大對科研項目的支持力度,吸引有關高校教師承擔科研任務或參與科研合作,實現氣象部門和高校科教合作、協同育人。
六、推動高校畢業生到氣象行業就業。各級氣象部門要編制中長期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氣象相關企業要制訂從業人員錄用計畫。要將氣象專業技術人才培訓和招錄工作前移,主動與有關高校合作開展頂崗實習、“預就業”等試點工作,引導高校將氣象部門崗前培訓的內容納入教學計畫。要採用導師制、項目制、團隊協作制等方式,加強對有意願進入氣象部門就業學生的培養。鼓勵中西部地區、艱苦地區、少數民族地區氣象部門和基層氣象台站採取減免實習費用、設立定向獎學金和助學金、幫助償還助學貸款或補償學費、對到條件艱苦或氣象服務關鍵性崗位工作的畢業生髮放崗位津貼或特別補助等方式吸引學生就業。支持基層氣象部門與獲得氣象相關專業研究生入學資格的學生簽約,鼓勵其保留入學資格或學籍,先工作1-2年。有關高校要主動對接氣象行業的人才需求,加強氣象文化教育和宣傳,引導畢業生到氣象行業就業。
七、加強氣象從業人員在職培訓。構建氣象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有機銜接的體系。搭建繼續教育與學歷教育的立交橋,開展氣象在職人員的第二學歷教育。各級氣象部門要依據氣象從業人員標準,加強在職人員的專業知識、實踐技能、業務管理等培訓。鼓勵氣象部門與高校合作,採取聯合辦學、短期專題培訓等多種形式開展業務培訓。
八、完善氣象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機制。教育部、中國氣象局組織建立氣象人才培養聯盟,探索產學協同培養氣象人才的體制機制,推動氣象高等教育改革和結構最佳化。發揮大氣科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全國氣象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在高校本科、職業教育教學中的研究、諮詢、指導、評估、服務等功能。建立健全氣象行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地方政府共同參與的氣象科技協同創新機制。
九、加強對氣象教育的政策支持。教育部、中國氣象局統籌指導和支持大氣科學學科建設、大氣科學研究平台建設、氣象人才培養基地建設、氣象教學資源庫建設,建立氣象資料、氣象平台開放共享機制。教育部在協同創新中心、國家級工程研究中心等方面給予指導或政策支持;通過“本科教學工程”項目,支持有關高校開展大氣科學相關專業綜合改革、建設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加強課程建設與開放共享。中國氣象局進一步深化局校合作,對高校在氣象實踐教學平台建設、氣象教學基礎設施建設、氣象科技項目研究和成果轉化等方面給予支持;設立氣象教材建設專項資金,支持專業教材建設。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氣象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氣象人才培養工作,結合本地實際,指導有關高校與企業加強合作,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提升氣象人才培養水平,為氣象事業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撐。
教育部 中國氣象局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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