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部關於組建國家Linux技術培訓與推廣中心的通知

有關高等學校:

隨著軟體產業的快速發展,作業系統作為軟體產業核心,不僅影響軟體產業發展的核心競爭力,而且對於加強國家信息安全和增強國家的綜合實力至關重要。因此,我國要積極推廣使用國產Linux作業系統。

為加大Linux人才的培養力度,儘快滿足國家軟體產業的發展對Linux人才的需求,根據科技部、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辦公室《關於發展我國計算機作業系統有關情況的報告》(國科發高字[2003]298號)和國務院領導的批示精神,經教育部、科技部協商,決定擇優支持若干所高等學校,聯合建立“國家Linux技術培訓與推廣中心”,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科技部關於組建國家Linux技術培訓與推廣中心的通知
  • 文號:教高函[2004]19號
  • 發布時間:二OO四年十二月六日
  • 發布單位:教育部   科技部
教高函[2004]19號,建設任務,規模與布點,資金與政策支持,管理方式,申報條件,申請、評審方式,附屬檔案:,

教高函[2004]19號

建設任務

國家Linux技術培訓與推廣中心主要建設任務為:
1.為全國教育和培訓機構培訓Linux師資;
2.在本科和軟體工程碩士層次培養Linux人才;
3.開設Linux短期課程,培訓在職人員;
4.參與Linux系統軟體的研製、開發與推廣套用。

規模與布點

根據國家軟體產業發展的需要,擬建立20個左右國家Linux技術培訓與推廣中心,擇優遴選、合理布局。

資金與政策支持

1.教育部、科技部對國家Linux技術培訓與推廣中心給予經費支持,承建學校配套經費比例不應小於1:1 ;
2.教育部、科技部對Linux作業系統培訓的項目,優先考慮國家Linux技術培訓與推廣中心;
3.教育部、科技部在有關Linux作業系統的軟體企業捐贈中優先考慮國家Linux技術培訓與推廣中心;

管理方式

根據工作需要,成立國家Linux技術培訓與推廣中心專家指導委員會,組織各國家Linux技術培訓與推廣中心之間的交流與協調工作,定期組織檢查評估。評估工作根據建設任務和各校申報的建設方案,採取學校自查、組織專家現場評估的辦法進行。通過檢查評估者,繼續支持;未通過評估者,取消建設資格。

申報條件

申報國家Linux技術培訓與推廣中心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有較好的辦學條件和基礎,實驗室能較好地滿足Linux人才培養的教學需要。
2. 有一支滿足各層次教學需要的、教學和開發經驗豐富的教師隊伍。
3. 有豐富的培養軟體人才的經驗和強有力的加強Linux技術培訓的措施,在國內具有較高水平。
4. 有一個目標明確、措施得當、切實可行的深化改革和重點建設方案(包括人才培養方案),能夠滿足國家對Linux人才的實際需求。有適應高水平人才培養的教學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
5.學校有相應的配套政策,支持相關的建設和教學工作。

申請、評審方式

凡申請建設國家Linux技術培訓與推廣中心的高等學校,請於2004年12月25日前將申請報告一式五份寄至北京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郵政編碼:100816;同時請將電子文檔分別發至指定信箱。申請報告格式不限。
教育部、科技部將聯合組織專家會議,對各校申請報告進行評審,申請學校不需到會答辯。評審結果由兩部聯合批准。
聯繫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馬傑 齊紅
聯繫電話:略
附屬檔案:可申請建設“國家Linux技術培訓與推廣中心”的高等學校名單
教育部 科技部
二OO四年十二月六日

附屬檔案:

可申請建設“國家Linux技術培訓與推廣中心”學校名單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南開大學 天津科技大學
內蒙古大學 東北大學 吉林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黑龍江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 蘇州大學
浙江大學 中國科技大學 安徽大學
南昌大學 河南理工大學 山東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湖南文理學院 華南理工大學
深圳大學 中山大學 廣西大學
貴州大學 重慶大學 四川大學
雲南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北大學 蘭州理工大學 蘭州大學
石河子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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