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調查法是指在教育理論指導下,有目的、有計畫地對部分研究對象進行訪談、問卷,了解其總體現狀,進而分析其因果關係,揭示教育規律的一種研究方法。其特點有四個:自然性、間接性、適用性、靈活多樣性和自主性。教育調查法的使用也有其局限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難以解釋調查結果;調查結果的可靠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被調查對象的合作態度。從不同的角度分析,教育調查法有多種不同的類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調查法
- 套用學科:心理學
- 套用範圍:教育心理學
定義,特點,局限性,類型,
定義
教育調查法是指在教育理論指導下,有目的、有計畫地對部分研究對象進行訪談、問卷,了解其總體現狀,進而分析其因果關係,揭示教育規律的一種研究方法。與教育觀察法相比,調查法也主要是對現狀的調查,而且要求在自然狀態下,即對調查對象的思想、言論與行為,不加以引導、控制與干涉。但調查法具有“間接性”這一特點。研究人員不必進入現場用感官對研究對象直接進行觀察以獲取資料,主要是通過問卷、訪談等調查手段獲取信息。
特點
與其他研究方法相比,調查法其以下列特點而被廣泛採用。
1.自然性。調查法通常是在常態的教育過程中收集資料,調查對象處於自然的狀態下,其活動不受調查研究影響。
2.間接性。與直接觀察不同,研究人員不必進入現場對研究對象進行直接觀察獲得研究資料,而主要通過問卷、訪談等手段獲取信息。這種間接調查,避免了因研究人員的直接介入而使調查對象產生某種情緒或認知障礙,影響調查結果的客觀性和可信度。
3.適用性。表現在三方面:其一,調查法比較方便、簡單、易行。對調查設備條件的要求也不高。其二,調查法的信息的獲得是通過統一的、標準化的程式進行的,只要按同一程式進行,不同研究者都能獲得基本一致的結果。具有較強的可重複性。其三,調查法既可用於教育現狀、問題的調查,也可用於驗證教育假設,還可用於探索現象間、現象與心理間的因果關係。因此,從形式到內容上都具有廣泛適用性。
4.靈活多樣性。其一,是調查手段方式的靈活多樣性。有問卷調查、訪談調查、成品調查、座談調查等。每一種手段既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綜合運用。可以根據研究課題的需要進行選擇。其二,是調查範圍的靈活性。調查研究因課題需要、調查條件等因素,範圍可大可小,可集中可分散。
5.自主性。與其他研究方法相比,調查法較少受時間、空間因素的限制,研究者可根據研究需要自主選擇時間、空間,廣泛收集資料進行系統周密的調查。有些大型調查可以打破省市限制甚至可以跨國界進行調查研究。
局限性
教育調查法能為研究人員提供第一手的數據和資料,有利於課題研究的深入開展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教改決策。但它的使用也有其局限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難以解釋調查結果
調查法是在自然狀態下進行的,同一時間內可能有多種事實現象同時發生,難以辨別現象發生的先後順序;也難以對一些與調查主題無關的因素進行控制,使調查結果處於多種錯綜複雜的因素影響下,很難對調查結果作出解釋,尤其難以判斷現象間的因果關係。
2.調查結果的可靠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被調查對象的合作態度
調查是通過被調查對象的問卷、訪談等形式獲取資料、信息的。因此,被調查者所反映的現象與事實的客觀性和真實性決定了調查所收到的資料的可靠性。由於種種原因,在調查中,被調查者往往會有意無意地在一定程度上滲透了自己的主觀意向或偏見,或者隱瞞了某種事實,而研究者往往很難控制這種主觀加入的程度,從而影響了調查結果的可靠性。
類型
從不同的角度分析,教育調查法有多種不同的類型。
●根據調查目的的不同,可分為現狀調查、比較調查、相關調查、預測調查。
1.現狀調查
是指對某一教育現狀或某類教育對象的現在狀況進行調查,其目的是了解教育的一般情況,探尋某類現象的基本特徵。如小學生閱讀興趣的調查,小學生消費心理的調查等等。
2.比較調查
其目的是比較不同類型的教育對象、不同性質的教育現象之間的相似性和差異性。如旨在比較兩個群體、地區或兩個時期的同一教育狀況的“關於沿海發達地區與偏遠山區國小入學率的比較調查”、“不同性別兒童攻擊性行為的比較調查”等。
3.相關調查
指通過對一組對象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特徵的調查研究,來分析判斷他們之間是否存在關聯,其程度和性質如何。包括因果關係調查。如“家庭環境與小學生語文成績相關的調查”,如“小學生語文閱讀能力與寫作水平相關性的調查”等。
4.預測調查
即通過對研究對象的某一特徵或某一現象隨時間的延續而發展變化的情況的調查,預測事物發展的趨勢。如“國小兒童自我意識發展的調查研究”、“2003年杭州市小學生入學的調查”等。
●根據調查對象範圍可分為普遍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個案調查。
1.普遍調查
即根據研究課題需要對某一時間、地點、範圍內的所有研究對象進行調查。旨在獲得課題所涉及的所有研究對象的有關信息。普遍調查的範圍可以是全國的,也可以是全市的,或全校的。調查結果具有普遍性,可作為重大決策或教育規劃的制定的依據。如全國人口大普查;如要了解某市九年義務教育普及情況,就需對該市全部學齡兒童的入學率、在校生的鞏固率、畢業率及12到15歲兒童中的非文盲率等4項指標進行全面調查。普遍調查雖然準確性高,但由於調查範圍廣、對象多,所耗財力、物力較大,調查的代價也較高。
2.取樣調查
即從調查總體中用科學的方法抽取一部分進行調查,旨在通過獲得的樣本信息推斷總體情況的一種調查方法。這是調查研究過程中廣泛套用的一種調查方法。取樣調查的信度和效度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抽取的樣本的典型性、客觀性和代表性。調查者應在取樣前對總體的各種特徵有全面了解,並結合課題需要選擇適當的取樣方法。與普遍調查相比,取樣調查可以節省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使調查更深入、更具體,然而,調查者卻難以控制樣本誤差,使樣本更精確的代表總體。
3.典型調查
是在對調查對象進行具體分析的基礎上,有目的、有意識地從中選擇一個或若干個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對象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的方法。典型的選取,可先將總體分類,然後分別從每類選取符合研究任務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個體;也可根據研究目的選取幾個不同典型進行調查研究。典型調查有利於比較深入、細緻地研究,但很難推斷出總體特徵。
●根據調查研究的方式不同可分為問卷調查、訪談調查、文獻資料調查。
1.問卷調查
是指根據一定的研究目的設計問卷,以書面形式向調查對象收集資料,通過分析揭示某種教育的本質及其規律的調查方式。它既包括以提問形式,讓被調查者作出書面回答的方式,也包括採用測驗方法進行定量化的測定;還包括使用調查表對調查對象進行調查登記。問卷調查法簡便易行,省時省力,所收集的材料也較易整理統計。但很難保證100%的問卷回收率,而且難以深入了解問題;被調查者的回答或真或偽也不易區分或核定。
2.訪談調查
指根據研究目的選擇一定的調查對象,就研究的有關問題進行訪問、談話等方式了解情況、蒐集資料的一種調查方式。訪談可以採取個別訪談,或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進行;可以直接訪談研究對象,也可通過與訪談對象有關的個體間接了解研究對象的方式進行。訪談調查有利於更詳細、更準確、更真實地深入了解有關細節,然而訪談過程中易摻入調查者的主觀猜測或傾向,而且比較費時費力。
3.文獻資料調查
這是調查研究法中普遍使用的一種方法。它是通過已有的文字、音像等資料間接了解研究對象的一種調查法。文獻資料內容非常豐富,包括檔案、檔案、錄音、錄象、統計年鑑、報表、報告等。在一般情況下,文獻資料調查法不單獨使用,而是作為一種補充方法配合其他方法使用。
總之,調查法的類型是多種多樣的,每種類型都有它各自的優勢和局限性,在研究過程中,研究者可以根據研究的需要選擇恰當的調查方法,也可綜合使用多種調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