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經驗之塔簡稱“經驗之塔”。視聽教學中學習經驗的一種分類方法。美國教育家戴爾在 1946 年初出版的《教學中的視聽方法》一書中首次提出,在 1954 年和 1969 年的再版中逐漸完善。戴爾把人們獲得知識和技能的各種經驗,依照抽象程度,分為 3 大類 10 個層次,並予以說明:(1)經驗的歸類分析。第一類是“做”(直接經驗),如學生動手打一個結頭;第二類是“觀察”(間接經驗),如學生觀看別人打結或通過圖畫、電影來學習打結;第三類是“抽象符號”(高度抽象的經驗),如學生讀或聽“打結”這個詞,把該符號與自己以往打結的經驗或印象作比較。(2)經驗的抽象過程。戴爾認為,在實踐中獲得的直接經驗是學習某一課題的主要基礎,“但當我們開始以靠圖像作替代物時,就逐漸省略了這些特定的、直接的、具體的事件和印象”。“進而在我們理解了一個符號之後,就能有一個詞或公式去代表與之相應的事物。”在學習某個抽象概念時,如果學生不具備實際的或圖像的經驗,詞和公式對他們就可能無現實意義。
(3)“塔”作為一種形象比喻。戴爾指出,“雖然經驗之塔不能完整地描述構成傳播和學習過程的既錯綜複雜又相互聯繫的大量因素,但是只要正確理解和使用,它就是一個有用和實際的指南”。“塔”的各個層次的分隔僅代表那些靈活的、廣泛的和不斷發生作用的經驗,並不意味著我們學習的經驗陷入嚴格而死板的模式,如作為所有材料中最抽象的言語符號,在經驗的各個層次上都得到使用。在各種教育經驗中,戴爾特彆強調視聽經驗的重要性,認為“在將現實的感覺事物一般化的時候,起到有力的媒介作用的就是半具體化、半抽象化的視聽教材”,“由視聽方法所開展的學習經驗既容易轉向抽象概括化,也容易轉向具體實際化。”他的這種見解被譽為視聽教育的基礎理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