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治化與大學生傷害事故處置》是2017年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圖書作者是李進付 。
基本介紹
- 書名:教育法治化與大學生傷害事故處置
- 作者:李進付
- 出版社: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 ISBN:9787520112345
《教育法治化與大學生傷害事故處置》是2017年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圖書作者是李進付 。
《教育法治化與大學生傷害事故處置》是2017年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圖書作者是李進付 。內容簡介長期以來的教育實踐證明,大學生傷害事故處置不只是個法律問題,通常還會涉及到複雜的教育問題、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大學生...
第二條 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的處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學生傷害事故應當遵循依法、客觀公正、合理適當的原則,及時、妥善地處理。第四條 學校的舉辦者應當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學校教育教學期間的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和處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應當堅持安全優先、多方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原則。學生人身傷害事故處理應當堅持依法、公正、及時的原則。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學校舉辦者、學校、學校教職工、學生及其父母或者...
為了預防和依法處理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江西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 (2015年1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十條 各級教育部門應當指導、監督學校健全安全事故處置機制,制定處置預案、明確牽頭部門、規範處置程式,完善報告制度。第十一條 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組織法律援助機構依法為符合條件的學校安全事故受傷害者提供法律援助,指導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等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指導律師做好代理服務工作,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
我國的教育法律體系框架已基本形成,現行的教育法律、法規日臻完善,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已成為教育界的共識。由教育部制定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頒布,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的傷害事故,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目前,吉林大華銘仁律師事務所正在開展的法律服務進校園活動,是吉林...
本辦法所稱學校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教育教學活動中和校園內發生的學生人身傷害意外事件。第三條 處理學校安全事故,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處理。第四條 發生學校安全事故糾紛,當事人可以選擇自願協商解決,可以申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當事人應當...
第四條 保護學生安全、依法解決傷害事故糾紛,是有關部門、學校舉辦者、學校和學生監護人的共同責任。第五條 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和協調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指導學校健全事故處置機制,制定處置預案,規範處置程式,依法辦理事故善後工作。公安、檢察、司法行政、網信、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場監管、保險...
2015年7月21日,四川省教育廳以川教〔2015〕63號印發《關於貫徹落實教育部〈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體育運動風險防控的重要意義;明確責任,努力實現體育運動風險防控的全面覆蓋;加強領導,依法處置和努力減小體育運動意外傷害3...
第二十二條 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後,學校應當及時成立事故處理小組或者指派專人負責事故處理工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指導、協調、督促事故的處理。重大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後,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學校依法處理。第二十三條 學生傷害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可以自願協商處理,也可以向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
一、加快教育法治進程,改善教育法治環境 二、加大教育投入,改善教育條件 三、健全管理制度,落實崗位責任 四、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素質 五、推進素質教育,提高學生素質 六、發動各界力量,發揮合力作用 附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北京市中小學生人身...
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應當聘任從事法治工作的人員兼任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指導學校開展法治和安全教育、維護學校治安秩序、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等工作。第二十四條 設區的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學校安全防範有關規定,為公辦幼稚園和公辦中國小校配備專職保全員。民辦幼稚園和民辦中國小校的舉辦者應當按照學校...
(牽頭單位: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各州、市人民政府)3.完善事故處理機制。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關於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有關要求,堅持依法辦理、輿論引導和社會面管控“三同步”原則,建立全省校園安全事故聯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