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文書系: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財政問題研究

教育人文書系: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財政問題研究

《教育人文書系(第5輯):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財政問題研究》主要致力於研究通過對中國財政制度和體制的改革與創新來解決進城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問題,並在合理借鑑“蒂布特模型”及其“以足投票”理論啟示的基礎上,深入探討了基於我國人口高度流動的現狀來建立均等化的流動人口地方公共產品供給制度的相關問題及對策。

基本介紹

  • 書名:教育人文書系: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財政問題研究
  • 出版社:線裝書局
  • 頁數:235頁
  • 開本:32
  • 定價:32.00
  • 作者:苗振青
  • 出版日期:2012年1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2007291 
  • 品牌:北京人文線上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內容簡介

《教育人文書系(第5輯):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財政問題研究》最後要向世人揭示的是:在當下我國人口高度流動的條件下,原有的相對封閉的地方公共產品供給制度體系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對生產要素合理流動的要求,必須進行相應的財政制度改革與創新,否則將不利於經濟社會的良性發展,不利於社會轉型的順利變遷,不利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早日實現。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問題的提出
第二節 研究現狀述評
第三節 論文相關的概念探微
第四節 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五節 本書的創新之處
第二章 中國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理論分析
第一節 公共產品理論視角下的分析
第二節 成本收益理論視角下的分析
第三節 人力資本理論視角下的分析
第四節 公共選擇理論視角下的分析
第三章 中國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實證分析
第一節 中國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形成的背景
第二節 中國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現狀考察
第三節 解決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第四節 中國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財政困境表現分析
第四章 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財政制度根源探討
第一節 分稅制財政體制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財政困境
第二節 地方財政結構應對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負激勵機制
第三節 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與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嬗變加劇
第五章 解決中國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責任主體定位
第一節 解決中國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責任主體的確定原則
第二節 解決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第一責任主體的確定
第三節 解決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其他責任主體探討
第六章 “蒂布特模型”對解決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啟示
第一節 關於“蒂布特模型”與“以足投票”理論的分析
第二節 “蒂布特模型”對解決中國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啟示
第七章 21世紀解決中國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問題的財政制度設計
第一節 建立起相對集中的義務教育財政體制以化解分稅制的弊端
第二節 改革舊稅收制度以調動流入地政府解決相關問題的積極性
第三節 依據各級政府責任實行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經費分擔機制
第四節 規範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以保障經費投入總量充足
第五節 健全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經費的監管制度以提高使用效率
第六節 完善公共財政的配套制度以加強對其相關問題的綜合治理
第八章 基於人口的流動性建立均等化公共產品供給制度的思考
第一節 我國地方公共產品供給制度建設要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
第二節 建立均等化的流動人口地方公共產品供給制度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 打造“城鄉一體化”的流動人口公共產品供給平台的新思考
參考文獻

文摘

著作權頁:



通過前文的理論分析,我們已經知道,適齡兒童和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是國家的強制性規定,是政府為人民提供的公共產品。在人口流動性很小的條件下,國家通過一定的制度安排,為每個適齡學童提供了義務教育,實現了義務教育資源配置的均衡。現階段,農民工子女如果不隨父母流動,作為“留守兒童”,他們在其戶籍所在地是完全可以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免費義務教育的。但一旦離開了戶籍所在地,卻可能無法享受政府提供的義務教育。在我國現行的戶籍制度和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之下,受相關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制約,這就是活生生的現實存在,並且長期困擾和阻礙著我國義務教育事業的整體發展。因為中國的這種人口從農村向城市大規模流動並不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而是一種突然爆發的局面,使得短時間內出現了大量跨區域流動的農民工子女,這改變了城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群體結構。而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卻長期處於停滯狀態,城市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數量激增,加劇了城市義務教育需求與供給的矛盾,從而也暴露了城市容量不夠、準備不足的弊病,傳統的以本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為對象的義務教育相關制度安排就必然要受到挑戰。同時,大部分農民工子女在流人地民辦學校就讀,說明流入地的教育資源可以解決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問題。流入地政府公共教育資源不足,大部分農民工子女無法在流入地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說明我國原有的公共教育資源配置均衡已經被打破,需要通過制度創新來實現公共教育資源配置的新的均衡,以使流入地政府有能力替代社會力量來解決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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