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皇國吧

教皇國吧

百度貼吧教皇國吧,是一個以宗教學術交流。探討天主教,歐洲歷史以及各國宗教關係,以教宗英諾森三世(Innocent III)時代為主的虛擬國貼吧,同時教皇國吧也是虛擬國梵系與天主教會的唯一主導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皇國吧
  • 外文名:Civitas Ecclesiae
  • 所屬洲:歐洲
  • 國歌:《教宗進行曲》
  • 官方語言:拉丁語、漢語
  • 貨幣:貝阿科
  • 政治體制:聖統制
  • 國家領袖:教皇:本尼迪克十七世、樞機卿:
  • 國樹:五針松
  • 國花:百合花
  • 國教:天主教
國家簡介,國家歷史,本尼迪克十七世,烏爾班九世,本尼迪克十七世,格列高列十七世,聖王通贊:凱瑟琳,本尼迪克十七世,虛擬教皇國政治,教皇國吧《天主教會法典》,第一則 總則,第二則 教會法律,第三則 治權,第四則 教會職務,第五則 教宗,第六則 世界主教代表會議,第七則 樞機主教團,第八則 教廷,第九則 地區教會,第十則 主教會議,教皇國吧《東儀天主教會法典》,第一則 準則,第二則 教堂自治權,虛擬國外交,虛擬國經濟,虛擬教皇國教育,

國家簡介

教皇國吧是虛擬國中宗教氛圍最為濃重的貼吧。在這裡,你可以感受到濃厚的中世紀宗教氣息。對於學術探討、各國紋章、教會歷史、宗教教義比較感興趣的友人來說,教皇國吧是最適合你的虛擬國。
教皇國地圖教皇國地圖
同時,教皇國也是虛擬國唯一的以宗教為主導的國家。自2015年底開始,國力蒸蒸日上,國家發展潛力也非常大。

國家歷史

教皇國自2008年正式在百度貼吧梵蒂岡吧成立,後來梵蒂岡吧被以修女吧為首的天主教徒占領後,全部遷移至教皇國吧至今。

本尼迪克十七世

教皇國最初的創立者現在已經無從可考,自有記錄以來,第一位教皇便是本尼迪克十七世(Benedict ⅩⅦ),自2011年7月29日登基,2012年2月2日退位。同時也是第一位葡萄牙籍教皇,國籍若斯男爵國。
虛擬國教皇本尼迪克十七世虛擬國教皇本尼迪克十七世
在位期間在梵蒂岡吧正式確立了教皇國的建立以及加入虛擬國,成為虛擬國一員。後搬遷至教皇國吧至今。

烏爾班九世

烏爾班九世(UrbanⅨ),2012年2月8日登基,2012年3月12日退位。
虛擬國教皇烏爾班九世虛擬國教皇烏爾班九世
教皇國第一位羅馬籍教皇,國籍教皇國。在位期間大力整頓教廷。在2016年3月21日經教會確認正式冊封為聖人。

本尼迪克十七世

本尼迪克十七世(Benedict ⅩⅦ),2012年3月13日重新登基,2014年4月3日退位。
在前任教皇退位後,為維護教會穩定,重新登基主持大局。

格列高列十七世

格列高利十七世 (GregoryⅩⅦ)2014年4月4日登基,2014年7月28日退位。
虛擬國教皇格列高列十七世虛擬國教皇格列高列十七世
教皇國第一位法籍教皇,國籍法蘭西王國。同時,現實中也是一位天主教徒。在位期間擴展教會外交,對內繼續擴大教會建制。後因壓力過大選擇退位。

聖王通贊:凱瑟琳

凱瑟琳(Catherine)2014年7月29日登基,2014年9月6日退位。
虛擬國聖王通贊凱瑟琳虛擬國聖王通贊凱瑟琳
教皇國第二位法籍教皇,國籍法蘭西王國,同時也是教皇國第一位女教皇。在位期間,受到時任樞機主教奧古斯丁的蠱惑召開所謂的三教合一大會(即虛擬國天主教、東正教與誓反教合併)。最後因虛擬國各國反對不了了之,樞機主教奧古斯丁更是被北蘭等國公開驅逐。
在2017年2月3日召開的虛擬國第二屆世界主教代表會議上經過表決表示,“教會幾百年來,都是以男性為教宗,雖出個瓊安女教宗,但實不實考。今教會出個女教宗猶之較不妥,主教也不許有女主教之通例。當然教會承認其所功績,但可名分改名為`攝政教宗’或‘聖王通贊’以避之嫌。”教會隨後頒布誥令正式宣布不再承認其教皇身份,改為聖王通贊。

本尼迪克十七世

本尼迪克十七世(Benedict ⅩⅦ),2014年9月7日登基至今。
虛擬國教皇本尼迪克十七世牧徽虛擬國教皇本尼迪克十七世牧徽
在聖王通贊退位後,重新登基主持大局,一方面維護教會與各虛擬國與各宗教組織之間的關係,另一方面肅清教會內的投機分子。登基後不就便開除並絕罰樞機主教奧古斯丁以平各國不滿,重新穩定局面。
2015年底開始啟用貝西爾赫蘭蒂貝爾總主教、貝西爾主教團主席、首席主教兼法蘭西王國蘭斯總主教西利修斯為樞機主教團首席樞機主教(樞機主教團主席),開始重建教會。

虛擬教皇國政治

教皇國實行聖統制:
教皇國紋章教皇國紋章
教皇為教皇國的國家元首,樞機卿為政府首腦。
教皇有權任免樞機卿,樞機主教團、主教委員會(主教會議)、教皇國政務會議對其負責。
樞機卿由樞機主教團推薦後教皇任命。樞機卿有權任免四部一院一所主教,召開主教委員會(主教會議)。
樞機主教團是教皇國決策機構,由教皇或首席樞機主教召開。
世界主教代表會議是教皇國的諮詢機構,每年召開一次,一般在每年年初召開。負責聯繫各國、組織天主教會的問題, 並統一處理一些教會問題。會議所表決議案不具有教會法律效益。

教皇國吧《天主教會法典》

第一則 總則


0001
本法典專為神聖大公天主教會所制定。
0002
關於舉行禮儀行為的法則,本法典一般不加規定.至今通行的禮儀規章,仍繼續有效,但與本法典相牴觸者,不在此限。
0003
本法典絕不全部或局部撤銷宗座與他國或政治社團所訂立的協約,因此至今仍然有效,雖與本法典規定相牴觸,亦不受限制。
0004
既得權利,以及宗座賜自然人或法人的特恩,至今使用而未收回者,仍維持原狀,但本法典有明文取消者,不在此限。
0005
1項-現存與本法典相牴觸的普通或特別習慣,凡為本法典明文拒絕者,決予廢止,且以後不得恢復;其餘習慣,亦應廢止;除非法典另有明文規定,或其適用已逾百年,或其年代無法追憶,經教長審斷,因人地環境,不能取消者,可容忍之。
2項-凡無法律規定,至今存在的普通或特別習慣,應予保存。
0006
1項-本法典生效之日起,下列法律取消。
1.在本法典編纂前的所有法典;
2. 其它與本法典相牴觸的普通或特別法;但對特別法另有明文規定者,不在此限;
3. 任何由宗座制定的普通或特別刑法;但由本法典所接受者,不在此限;
4. 其餘紀律性普通法,其內容已由本法典全部重訂者。
2項-本法典中之條文,其援用舊法者,應參照其傳統的意義。

第二則 教會法律


0007
法律一經頒布,立即成立。
0008
教會法律皆由世界主教代表會議與樞機主教團負責制定。
0009
法律針對未來,而不溯及既往;但如有明文規定溯及既往者,不在此限。
0010
行為效力或否定行為能力的法律,僅以明文規定者為限。
0011
教會法律的頒布統一格式為教宗憲令。

第三則 治權


0012
1項-教會的治理權,由天主所制定,亦謂之管理權,依法規定,領有聖秩者為有治權的合格人員。
2項-為治權的行使,平信徒得依法協助之。
0013
1項-依法與職位結合的治權謂之職權,非因職位而授與某人的權,謂之代權。
2項-職權分正職權及副職權。
3項-聲稱自己為代表者,有提出代表證明的責任。

第四則 教會職務


0014
1項-教會職務,是為達成神性目的,由天主或教會以固定的方式所設立的職責。
2項-教會每種職務都有其本身的義務與權利,此種權利與義務或由法律設立職務劃定之,或由有關主管以法令指定職務並授予時劃定之。
0015
無合法授予不得有效取得教會職務。
0016
教會職位的授予,皆由教宗任命。教廷與各教省、教區、總主教區、大主教區以及代牧區之主教皆由教宗任命,各總主教區以及大主教區下屬教區之主教除非明文規定可有總主教以及大主教任命。
0017
總主教與大主教可以在本教區內組建教區主教團,自認教區主教團主席。獲封樞機主教之總主教或大主教可在本教區建立教區樞機主教團,自認教區樞機主教團主席。
0018
各世俗國家的國教教廷不予干涉,由各個世俗國家的世俗政權自己確定。對於國教為公教的國家,教廷在此建立總主教區,對於國教不是公教的國家,教廷在此建立大主教區。
0019
1項-無論世俗國家的國教是否為公教,教廷都應當在其國內建立教區。除非該國家世俗政權明確規定禁止傳播,就此,對於該國家的教區應當由臨近教區代為管理。因為,天主是仁慈的,不應阻礙任何一個人得到天主救贖的自由。
2項-對於國教為正新兩教的國家,在得到世俗當局的認可後還要得到其教會領袖的許可方可在此建立教區。無論我們在歷史上有多少恩恩怨怨,但總歸是天主統領下的一子,應當互相尊重,互相禮讓。
0020
主教的任命權應當歸於教宗。世俗政權不得有所干涉。但可以通過其國內教區主教團向樞機主教團反應情況。

第五則 教宗


0021
教宗即為教皇,完整頭銜為:羅馬主教,基督之代表,眾門徒之主之後繼者,最高祭司(教宗),義大利總主教(主教長),羅馬省大主教及都主教 (總主教),梵蒂岡城國元首及上帝之眾僕人之僕人。簡稱聖座、聖父、教宗、教皇。
0022
羅馬教會主教享有主單獨賜給宗徒之長伯鐸的職位,此職位亦應傳遞於其繼承人,因此教宗為世界主教團的首領、基督的代表、普世教會在現世的牧人;因此由於此職務,他在普世教會內享有最高的、完全的、直接的職權,且得經常自由行使之。
0023
1項-羅馬教宗由於其本人接受合法選舉,同時已被祝聖為主教,而獲得教會完滿的及最高的權力。故此當選教宗者,如已是主教,其接受的當時即獲得此權力,如當選者尚非主教,應立即祝聖為主教。
2項-教宗如辭職,其辭職得自由為之,且應適當表明,始能生效,但不需要任何人接受。
0024
1項-教宗由於其職位,不僅享有對普世教會的權力,而且對所有個別教會及其信眾擁有職權的首位,藉此,主教們對托於他們照管的個別教會所有之正職權直接權力,一併得以鞏固和保障。
2項-羅馬教宗在盡其普世教會最高牧人職務時,常與其它主教們,而且與普世教會共融聯合一起;但他有權按照教會的需要,規定執行職務的方式,即由其個人或與主教們集體執行。
3項-對教宗的判決和法令,不得抗訴或訴願。
0025
教宗在盡其職務時,主教們得以各種方法提供合作力量,其中有世界主教代表會議。除此以外,有樞機元老之輔佐,還有其它人士,和按時機需要而設立的各種機構;這些人士和機構,都以教宗的名義和權力,為所有教會的利益,依法律規定,盡受付託的職務。
0026
宗座出缺或完全被阻時,在普世教會治理上,任何事不可變更,但應遵守對這種情況所制訂的法律。

第六則 世界主教代表會議


0027
世界主教代表會議,是由世界各地區所選出之主教定期之集會,以促進教宗與主教之間的密切聯繫,以協助教宗,保全並發展信德和道德,維護並加強教會的紀律,研究教會在世界上行動的有關問題。
0028
世界主教代表會議,是為辯論應探討的問題並表達意願,並非解決問題,或對之制定法令;除非在某些事件上,教宗授與表決權,當此情形,則須教宗批准會議的決定。
0029
世界主教代表會議直接隸屬於教宗權下,下列事項,由其作主:
1. 認為時機適合,召開會議,並指定會議地點。
2. 批准依特別法所選拔會員的選舉,並指派、任命其它會員。
3. 依特別法規定,在會議前適當時間內,制定應討論問題的主題。
4. 規定議程。
5. 由本人或派他人主持會議。
6. 結束、遷移、中止及解散會議。
0030
1項-世界主教代表會議普通會議常會之成員,大多數是由各地區主教團,照大會指定的特別方式,為每次會議所選出之主教;有的為該特別法所推任,有的為教宗直接所任命;有的為該特別法所選任之聖職修會會士。
2項-世界主教代表會議非常會之召集,乃為討論儘快解決的事務,其中大多數會員為,依大會特別法因職務關係所指定的主教,依大會特別法有的為教宗直接任命,有的為該別法選任的聖職修會成員。
3項-世界主教代表會議特別會議成員,為依管理該會之特別法律的規定,由為之召開的地區中所選出。
0031
1項-當世界主教代表會議由教宗結束後,會中受託之主教或其它會員的職務亦告結束。
2項-如在召開世界主教代表會議後,或在開會期間,宗座出缺,會議依法停止,在該會中受託會員之職務亦然,直到新教宗決定解散或繼續會議。

第七則 樞機主教團


0032
樞機組成特殊團體,有權依特別法選舉教宗;樞機得以團體性行動協助教宗,即為處理比較重要的問題而被召集時;或個別協助教宗,即由於所盡各種職務,幫助教宗管理普世教會的日常事務。
0033
1項-樞機團分為三等級:主教級,由教宗授以羅馬城郊教區銜者,以及東方禮之宗主教而被列入樞機團者;其次為司鐸級及執事級。
2項-司鐸級和執事級樞機由教宗授以羅馬城內堂區或執事區銜。
3項-東方禮之宗主教被擢升為樞機後,以其宗主教區為其銜。
4項-首席樞機以奧斯底亞教區為銜,同時也享用其已有的堂區銜。
5項-在御前會議中,經由教宗批准的升遷方式,樞機可照等級及擢升的先後,司鐸級樞機可轉到另一銜上,執事級樞機可轉到另一執事區銜。
6項-由執事級之升遷而轉入司鐸級的樞機,其位置應在其後被升為司鐸級樞機前。
0034
1項-樞機團首席樞機主教,為樞機團的主席,被阻時由次席樞機主教代替,首次樞機主教對於其它樞機無任何治理權,而以同等者中的首席對待之。
2項-首次樞機主教如在羅馬城內沒有住所,應取得之。
0035
樞機們有責任與教宗殷切合作;故此在教廷內盡任何職務的樞機,只要不是教區主教,有義務居住於羅馬城;管理教區的樞機,每次奉教宗召,應赴羅馬。
0036
樞機受教宗委託,以教宗身分參與某種隆重典禮或集會,即為教宗親身代表,猶如教宗第二;當以特使身份,受託執行某項牧靈職務時,僅對限於教宗所委託的事務有權。
0037
宗座出缺時,樞機團在教會內只享有特殊法所給予的權力。

第八則 教廷


0038
教廷是教宗通常用以處理普世教會事務者,即以教宗名義和權力任職,促進全教會的利益並為之服務,它包含御前會議、聖部、法院、學城以及其它機構,其組織和許可權皆由個別法律規定之。

第九則 地區教會


0039
地區教會系由之並在其記憶體在的統一而唯一的天主教會。其中首要者為教區,與此類似者有會院區、宗座代牧區。
0040
教區乃天主子民之一部份,託付給主教在司鐸們協助之下所牧養;他們依附自己的牧人,借著福音及聖體在聖神內結合,組成地區教會;因此至一、至聖、至公,傳自宗徒的基督教會,的確在地區教會內臨在而運作。
0041
會院區,是天主子民的一部分,是在一地區內成立,因特殊環境而托給某一院長管理,他有如教區主教,以該區的本有牧人身份治理之。
0042
宗座代牧區,是天主子民的一部分,因特殊環境而未成立為教區,委託宗座代牧牧養,並以教宗名義治理之。
0043
只有教會最高權力能成立個別教會;當其合法成立後,即依法享有法人之身份。

第十則 主教會議


0044
1項-幾時主教團認為需要或有好處,經宗座批准後,得召開全區主教會議,即為同一主教團內一切地區教會而召開的會議。
2項-1項所定亦適用於以國家區域為教省界限的教省會議。
0045
1項-幾時教省內大多數主教們認為合適,宜召開教省會議,即為同一教省內不同之地區教會所召開者。
2項-總主教(大主教)出缺時,不得召開教省會議。
0046
主教團有權:
1. 召開全區主教會議。
2. 在主教團的地區內選擇會議地點。
3. 在教區主教中推選全區主教會議主席,但應由宗座批准。
4. 制定議程、議案,規定全區主教會議日期和期限、延期、延長及結束會議。
0047
主教會議應努力照顧本地區內天主子民之牧靈需要,該會議具有治理權,特別是立法權,故此,應常在遵守教會普通法前提下,對增進信德,安排共同牧靈工作,端正風俗,並對遵守、實施或維護教會共同紀律等事項,皆得有適當的決議。
0048
主教會議結束後,主席應把所有會議記錄呈送聖座;會議所定法令,在未經宗座認可前不得公布;法令公布之方式及其開始生效的時間,均由該會議決定。

教皇國吧《東儀天主教會法典》

第一則 準則


0001
神聖大公天主教會東儀天主教會法典完全負責與神聖大公天主教會相共融的東方禮教會。
0002
神聖大公天主教會東儀天主教會法典完全根據東方教會的古代法律評估制定。
0003
所有與神聖大公天主教會相共融的東方禮教會均可以依據本法典在神聖大公天主教會、世俗間以及其他場合進行合理的活動。
0004
所有與神聖大公天主教會相共融的東方禮教會在教會內依然擁有絕對的權力,屬於絕對的高度自治。
0005
基督徒的義務:基督教忠實的人,將基督的洗禮看成已成神的人;因為這個原因,他們按照自己的聖召成為教會的一部分。成為基督的祭司預言者,按照適當的每個條件在世界上行駛神所賦予的權力。
0006
教堂構成和組織作為一個在這個世界上存在的社會,由彼得的繼承人和與神相交的主教構成。
0007
在這個地球上與天主教會完全共融的受洗者、加入基督的人在其可見的結構行駛專業信仰的債券、聖事和教會的治理。
0008
因為慕道者在教會中以一種特殊的方式生活著,那就是在聖神的影響下,他們要求被明確的選擇納入教會,因此進入教堂的選擇就像一個生命的信念,希望和愛已經充滿了他們。
0009
教會為慕道者的特殊照顧,邀請他們帶領福音生活引入神聖的禮拜儀式的參與,聖禮和神的讚美,並已授予他們各種特權作為真正的基督徒。
0010
連線到天主的話語,堅持真實的生活和教會訓導,基督教信徒會保持整體的信仰是保存和傳播在許多巨大的代價,信奉它公開以及努力都為了更好的使其在慈善工作卓有成效理解它。

第二則 教堂自治權


0011
通過主的決定,聖徒伯多祿和其他使徒構成一個教會,所以,聖伯多祿的繼承者、主教、宗徒的繼承人教宗與所有使徒傳承的教會宗主教是連在一起的。
0012
根據教會最古老的傳統,由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已經承認,宗法制度在教會的存在;因為這個原因,一個特殊的榮譽是符合東方教會的主教,每個人主持他的父權教會作為教會的頭。
0013
宗主教是享有最高權力的主教,包括大城市和其他基督教信徒的教會都在他的主持下根據法律在教會內行駛最高權威。由教宗祝聖過的大總主教擔任。
0014
宗主教是在宗主教的領導下協助宗主教牧養整個教會的最高輔佐。由總主教祝聖過並經過教宗承認的大總主教擔任。
0015
總主教是在宗主教的領導下牧養一方教區的高級地方主教,由受宗主教祝聖過並經過教宗承認的都主教擔任。
0016
都主教是在大總主教的領導下牧養大城市或重要城市教區的高級地方主教,由受宗主教祝聖過的總主教擔任。
0017
總主教是在大城市或重要城市的都主教的領導下牧養周圍教區的中級地方主教,由受大總主教祝聖過的主教擔任。
0018
主教是在總主教的領導下牧養普通教區的低級地方主教,由受都主教祝聖過的大司祭或修士大司祭擔任。
0019
大司祭在主教領導下牧養一堂區,修士大司祭在主教的領導下牧養一修道院或一修道院區。由受總主教祝聖過的司祭或修士司祭擔任。
0020
東方禮教會宗主教擁有對所管轄內教會的最高權力,可以自行建立獨立的宗主教公署作為其處理教務的機構。
0021
宗主教公署組成人員最高為公署長(領大總主教銜)負責教會內一切事物;
教務委員會,由宗主教出任主席,由副宗主教、教會主教、司祭出任委員負責管理教會日常事務;
總務大司祭負責公署財務支出與教會財產;
牧靈委員會,由宗主教出任主席,由副宗主教、教會所轄各大教區大總主教、修道院院長、宗主教所轄教區都主教、總主教以及主教、神學家為委員,公署長出任委員會書記官,在宗主教的提一下可以邀請其他人員參與。負責研討教會神學、禮儀等。
0022
主教公會議,由宗主教出任主席的,全體教會副宗主教、大總主教、都主教、修道院院長、神學家等出席的會議。會議所做出的決定為全體教會所共遵循的條例,經過教宗批准後可成為教會法的一部分。
0023
教會在神學禮儀問題上,除承認教宗的管理外可以保留自身一切的神學思想與禮儀傳統,教廷不會予以干涉。
0024
宗主教所祝聖的神職人員均不需要在得到教宗的認可。
0025
宗主教一旦任命自動成為樞機主教團樞機主教,並享有秘密會議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0026
宗主教一旦任命自動成為樞機主教團樞機司鐸,並享有秘密會議的選舉權。
0027
總主教一旦任命自動成為樞機主教團樞機執事,並享有秘密會議的選舉權。
0028
都主教相當於拉丁禮的主教長、總主教相當於拉丁禮總主教、主教相當於拉丁禮教區主教、大司祭相當於拉丁禮總鐸、司祭相當於拉丁禮神父。

虛擬國外交

教皇國已經在虛擬國大部分國家中建立了誠信友善的關係。
其中,若斯男爵國國王擁有“教廷監護人、天主教國王與虔信國王”頭銜;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國王擁有“教廷守護者、耶路撒冷守護者、聖墓保護者與神聖使徒國王”頭銜;
法蘭西王國國王擁有“天主信仰的守護者、基督教國王與法國主教團榮譽議事司鐸(世襲)”頭銜;
奧匈帝國皇帝擁有“神聖使徒國王與基督教國王”頭銜。
同時,教會也與虛擬國東正教會達成三項協定《天主教會與正教會聯合聲明》、《東正教會與天主教會北京聯合聲明》和《正教會與天主教會格羅斯哥三十點聯合聲明》。

虛擬國經濟

截止2017年2月15日,教皇國吧總GDP為10,871貼,會員519人。還擁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虛擬教皇國教育

聖十字天主教大學(拉丁語:Pontificia Universitas Sanctae Crucis)為羅馬教廷培養天主教信仰,發展天主教教育事業的官方學校。它的使命是“為全教會的廣泛和深入的研究,形成工作意味著在教會的科學合作,根據其特殊功能與傳福音使命的教會在整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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