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對非基督教宗教態度宣言

第二屆梵蒂岡公會議檔案。1965年10月28日通過。共1000多字。這一檔案被公認為是“關於以色列的宣言”,充分展示了天主教會對在過去被喻為“背信棄義”和“釘死耶穌的人”的猶太教會及其信徒的態度所發生的巨大而積極的變化。這一新立場得到了美國和德國天主教會主教的支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
  • 外文名:拉 Declaratio de Ecclesiae habitudine ad Religiones non-christianas:“ Nostra Aetate”
檔案中沒有提到釘死耶穌,而是說不能將耶穌受難與死亡的責任歸咎於今天的猶太人;也“不能毫不加以區別地歸咎於當時所有的猶太人”。檔案認為,教會基於福音之愛,而非政治的原因譴責排猶主義;除拒絕排猶主義外,教會抵制“出於種族和膚色、社會或宗教條件”所導致的任何形式的歧視或者迫害行為。檔案確認上帝救贖的普遍性,表達了基督教對其他宗教的尊重,鼓勵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如猶太教徒、穆斯林佛教徒、印度教徒和其他各宗教教徒展開對話與合作,認為其他宗教信仰也“往往反映著普照全人類的真理之光”;大公會議後,為了支持舉行類似的活動,梵蒂岡批准成立了梵蒂岡與其他宗教對話,及非信徒對話的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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