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供求關係是指教師培訓的數量和質量與社會對教師數量和質量需求之間的相互制約關係。供求協調,可以保證教育事業的正常發展與提高;供大於求,會造成教師失業;求大於供,會造成教師人員缺乏、水平不齊、素質下降。
供求關係受以下因素制約:(1)國家人力需求計畫的理論研究、預測手段及其結果的信度和效度;(2)教育制度和受義務教育兒童、青少年的數量;(3)國家政治、經濟發展水平和可利用的有效資源;(4)教育結構、培養目標、課程結構、教學內容和方法,及學習環境、學習團體組織等;(5)教師職業地位、工作條件,與其他職業之間的流動、互補和替代等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