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衛生

教室衛生是指教室的建築採光、照明、通風以及課桌椅等設定的衛生措施。除學校建築衛生一般要求外,尚有:每名學生占教室容積,中學為 3.5立方米~4立方米,國小為3立方米~3.5立方米。首排課桌前沿距黑板不小於2米,最後一排課桌的後沿距黑板,中學不大於8.5米,國小不大於8米。

首排兩側外沿學生至黑板遠端視線與黑板的水平夾角不小於 30 度。能直接自然通風;換氣小窗面積一般為教室面積的1/40~1/50。單側採光教室的進深不大於窗上緣至室內地面高度的 2 倍。內牆、天花板、地面和課桌椅宜用反射率高,能給人以舒適、寧靜的色彩。參見“學校建築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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