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評價能力

教學評價能力是指教師按照目標多元、方式多樣、注重學習過程的原則,將量化評價和質性評價相結合,構建一個多元、連續、注重表現的評價體系,從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對學生進行全面評價的能力。

通常教師應該採取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重點突出定性評價。除了給出評價和等級評分外,應根據平時觀察積累的資料,進行分析歸納寫出有針對性的總結性評語,使學生明確前進的目標。
教學評價能力包括:選擇或編制評價工具的能力、實施評價的能力、獲取反饋信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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