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永縣環境保護局

敘永縣環境保護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全縣重大環境問題。負責落實全縣污染物減排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敘永縣環境保護局
  • 地區敘永縣
  • 職能:環保事業
  • 類別: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所屬地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環境保護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定敘永縣環境保護規劃; 參與制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全縣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全縣主體功能區劃。(二)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全縣重大環境問題。牽頭協調各類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調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流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縣重點區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敘永縣環保局
(三)負責落實全縣污染物減排工作。組織制定全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和削減計畫;督查、督辦、核查本縣污染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牽頭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環境保護投資管理。負責提出全縣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全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依法負責排污費的徵收、緩減免及稽查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全縣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縣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規定承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有關審查審批工作。
(六)負責全縣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環境影響評價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組織指導全縣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開展各類生態創建工作。
(八)負責全縣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配合上級環保部門,負責核安全、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參與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
(九)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環境監測規劃;建立環境監測制度;組織進行環境質量及污染源監督性監測;負責全縣環境監測網路的建設及管理工作。
(十)開展全縣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管理環境保護科技成果並推廣套用,組織開展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藝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一)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落實國家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科學發展觀、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二)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的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
(十三)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屬地區

敘永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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