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永縣交通運輸局

敘永縣交通運輸局

敘永縣交通運輸局,是敘永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敘永縣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惠澤·錦程1單元4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郵政、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參與編制鐵路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縣交通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
(二)擬訂全縣交通運輸政策檔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和交通特許經營的管理。
(三)承擔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督責任,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貨運管理工作,指導出租、公共運輸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制定運輸價格。
(四)負責水上交通管制、運輸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撈、通訊導航、危險品運輸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郵政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縣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負責對公路、水路工程項目招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七)組織協調國家及省、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縣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交通動員有關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科技政策,指導實施交通行業計量、質量、技術標準和規範工作,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科技創新和進步。指導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檢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公路、水路、鐵路、郵政有關涉外工作,指導全縣交通行業招商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指導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 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 職能轉變。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縣航務管理(地方海事)處不再承擔全縣水路交通發展規劃編制、水路運輸與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船舶監督管理以及港口、航道建設、養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縣公路運輸管理所不再承擔擬訂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道路運輸行業監督管理等職責;縣公路路政管理大隊不再承擔公路超限運輸許可、涉路施工許可等職責。上述行政職能交由縣交通運輸局機關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文秘、政務信息、績效管理、督辦、提案建議、檔案、機要、保密、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起草局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承擔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新聞宣傳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選任、人事管理、勞動工資、退休、社會保險等工作。承擔交通運輸有關外事僑務工作。承擔統戰和雙擁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智力引進、人才交流、專業技術等級的培訓考核、勞動保護及職業病防治工作。管理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聘用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職業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統籌協調思想政治、意識形態、統一戰線等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日常事務工作。負責黨委中心組學習、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等相關工作。參與幹部管理工作。
(二)財務審計股。指導和監督交通運輸行業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縣水陸幹線基礎設施國有資產的使用。承擔交通專項資金籌集、監督、管理和外匯、信貸及利用外資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收支預、決算管理工作和國有資本、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督。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三)安全監督股。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監督檢查相關工作的執行情況。研究制定業務範圍的行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綜合性安全生產政策和綜合性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相關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和專項檢查。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依法組織、參與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開展消防工作。指導、協調和督促所屬有關單位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指導相關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承擔機關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安全信息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城鄉環境整治工作。負責指導船舶檢驗(含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交通職業病防治工作。
(四)工程規劃股。研究擬訂公路、水路、行業發展戰略。擬訂交通投融資政策,牽頭組織交通運輸行業招商引資。參與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參與鐵路、高速公路發展規劃工作。協調鐵路建設征地拆遷、工程建設、運營管理中的有關問題;參與編制鐵路發展規劃和年度規劃;參與鐵路建設項目的工作銜接、項目申報;參與爭取國家、省、市的政策和資金支持。組織擬訂公路、水路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公路、水路重點建設項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承擔地方交通建設項目審查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的統計及預測工作。
(五)建設管理股。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公路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全縣公路養護管理和路網運行的技術標準、制度規範並負責監督實施。貫徹執行交通運輸行業工程建設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監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設項目實施。維護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秩序,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資質管理工作。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工程項目設計檔案審查、施工許可審查、審批和竣工驗收。負責制定公路、水運工程信息化建設方案。監督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監督公路、水路建設工程的質量、進度、工程造價工作。指導水路基礎設施的維護和管理。指導全縣公路養護、路網運行、服務監督、收費監督等工作。指導全縣農村公路工作。負責全縣公路養護市場監管。協調指導全縣公路、橋樑、隧道收取通行費、站卡設定以及經營權轉讓的行業管理工作。協調全縣公路運行監測和應急處置工作。協調全縣高速公路工作。
(六)綜合運輸股。貫徹執行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綜合運輸體系建設有關協調工作。承擔交通運輸業經濟運行分析,參與運輸價格管理。承擔物流市場的有關管理工作。參與擬訂、監督實施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負責道路運輸行業管理的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重點道路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工作。貫徹執行水運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指導、協調全縣水路運輸、航道管理、船舶修造工作。承擔水路運輸物流市場的有關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水運行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河湖長制工作。協調水上交通駐瀘機構的相關工作。
(七)行政法規股。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過程,集中承擔縣本級有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負責組織協調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檢驗、檢測、審核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本系統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規範性檔案、重大政策研究、重大課題調研。承擔深化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備案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並監督全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裝備標準規範,管理交通執法證件。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交通運輸重大科技項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組織重大科技成果鑑定和評審、推廣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標準、計量、質量體系貫徹實施工作。指導行業信息化管理工作。牽頭辦理民眾來信來訪。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政務公開、所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反恐維穩相關工作。負責縣交通戰備工作。
敘永縣交通戰備辦公室(敘永縣保護通信線路安全辦公室)。負責擬訂有關交通戰備實施意見和措施,規劃全縣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對縣內交通建設和通信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的建議。參與有關交通工程、通信工程設施的勘測、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監督檢查和協助組織國防要求的貫徹落實。擬訂全縣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和調配國防交通專業保障隊伍,為縣內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實施交通保障。負責全縣的國防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擬訂和實施全縣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畫,調用國防交通物資。組織開展水路、公路戰備勘察工作,為軍事鬥爭作準備。組織全縣國防交通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全縣保護通信線路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工作,參與有關保護通信線路安全的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全縣鐵路、交通、郵電等部門及各鄉鎮的國防交通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機關黨委辦事機構由縣交通運輸局黨委按照縣委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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