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敘事文應要求:
1、“六要素”是敘事的基本要求,缺一不可
時間:一般地說在文章開篇時就應交代。時間可用某年某月某日表示,也可用自然時令或節日表示,還可用景、物去表示。如“三月五日”、“周末的傍晚”、“暴雨過後”、“大年初一”、“當荷花開了的時候”、“月兒爬上樹梢”等等,都是對時間的交代。
地點:地點一般也應在文章的開頭交代明白。
人物:人物必須交代清楚,因為任何事情都是由人去做的,人物是構成敘事文的主要要素之一。
原因:任何事情都有起因,它是事情全過程的“頭”,是不可缺少的。
經過:它是構成敘事文的主體,是“六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是突出文章主題的主要部分,是筆墨用力的重點。因此,不但要交代清楚,還要具體地、詳細地寫清楚、寫完整。
結果:“結果”在文章中舉足輕重,它是鑑別文章完整與否的顯著標誌。
“六要素”的順序安排也不是千篇一律的。如課本中“
我的戰友邱少雲”,將時間放在文章的最後一節,更加突出了戰友們對邱少雲深切懷念的思想感情。還有的將事件發生在後的情節或結局放在文章的開頭,以求引起讀者的懸念。至於六要素中某一要素何時“登場”更合適,這要看怎樣“安排”使得故事情節更動人、更合理,切忌刻板的排列。
2、選材注意典型、真實、新穎
選擇典型、真實、新穎的材料是寫好敘事文的關鍵。在圍繞主題選材的前提下,應該把握選材典型、真實、新穎的關鍵。
典型:意思是說所選擇的材料應具有最有代表性的、具有意義的、印象最深的、最能打動讀者的事件。
真實:就是所選擇的材料實實在在的是發生在現實生活中的,而不是胡編亂造出來的真人真事。
新穎:也就是選擇的材料應是與眾不同的、有時代氣息的、有新鮮感的事件。
3、敘事要豐富、具體、細緻、生動
事件都是由起因、經過、結果三個環節構成的。既然“經過”是事件要敘述的主要部分,寫作前要注意事件的每一個細節,細緻地去敘述,還要用確切的詞語去表達,用生動的修辭方法去表現,使讀者有身臨其境之感。描寫時還要進行豐富的聯想。做到這些,所寫的內容就會具體、生動。
4、合理安排文章的詳略
要依據文章的中心,確定哪些地方要詳寫,哪些地主要略寫。無可非議,突出中心的要詳寫,烘托主題的要略寫。小學生寫作文犯有該詳不詳,該略不略;或只重視“詳寫”,忽視“略寫”;或一律詳寫和一律略寫的“通病”,這些毛病都是要不得的。
注意要點
1、要注意文章的各個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使其嚴謹、和諧、完整。提筆前應先理清寫作“思路”,思路有條理了,所表達的內容也就順理成章了。
2、要注意段與段的過渡,前後要有所“照應”。過渡自然和前後呼應,文章才能成為一體。
3、敘事手法要得當。無論採用順敘、
倒敘還是插敘,或兼而用之,都應該根據需要按著一定的順序靈活運用。
4、要把握事件發展的“脈絡”。用“線索”將文章穿成一體,使文章成為一串美麗的“珍珠”。
5、人稱要統一。人稱是敘述的出發點,敘事文的人稱一般以
第一人稱“我”為多見。究竟用哪種人稱合適,要根據表達的需要來確定。
6、敘事文的抒情、議論要精當、精粹、精闢,文字不宜過長,否則就會“
喧賓奪主”。請記住,敘事文主要是記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