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贖論是指中世紀安瑟倫的神學教義和道德理論。在《上帝為何降世為人》中提出。以上帝存在的本體論證明和先信仰後理解為理論前提,是極端唯實論在倫理上的反映,也是對奧古斯丁神學預定論的修正和發展。包括三個部分:原罪說、贖罪說和拯救說。原罪說宣稱人類的原罪是不服從上帝安排的宇宙美善和秩序,誤用自由意志,不安於現狀,擅自竊取智慧。贖罪說強調人類要得救,必須向上帝贖罪,贖罪等於償還欠債,洗淨污泥。拯救說認為人憑自己的力量既無力贖罪,又無自由意志自願贖罪,因為人犯了原罪,就喪失了自由行為的能力,陷入“無能”的狀態。只有靠神人基督耶穌的死做出無限量的功德,再把他的功德轉讓給人類,使人類得到拯救。但在今生是無法做到的,只有在來世才能實現。它適應封建鼎盛時期統治階級的需要,深得教會當局的歡迎,成為基督教的正統教義和倫理原則,對整箇中世紀產生很大影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救贖論
- 外文名:Soteriology
- 來源:基督教
- 內容:救贖和拯救的理論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