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滁州刺史贈刑部尚書滎陽鄭公墓志銘

《故滁州刺史贈刑部尚書滎陽鄭公墓志銘》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故滁州刺史贈刑部尚書滎陽鄭公墓志銘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故滁州刺史贈刑部尚書滎陽鄭公墓志銘
周宣王封母弟桓公於鄭,厥後因封命氏,為滎陽人。鄭自桓公而下,平簡公而上,世家婚嗣,鹹詳於史牒,故不書。公諱某,字某。五代祖諱某,北齊尚書令,是為平簡公;曾祖諱某,下邳郡太守;王父諱某,衛州刺史;王考諱某,秘書郎,贈鄭州刺史。
公即秘書第三子。好學攻詞賦,進士中第,判入高等。始授郾城尉。無何,本郡守移他鄉,州民有暴悖者,相率遮道,麾訶不去,公忿其犯上,立斃六七人。採訪使奇之,奏署支使。改浚儀主簿,轉大理評事,兼佐漕務。彭果領五府,奏公為節度判官。會果坐贓,連累僚佐,貶光化尉。移向城尉,歷北海。時安祿山始亂,傳檄郡邑,邑民孫俊、鄧犀伽毆市人劫廩藏以應。公時已去秩,因奮呼,率僚吏子弟急擊之,殺俊、犀伽,盡殲其黨,繇是一邑用寧。朝廷美之,擢授登州司馬。尋轉長史,累加朝散大夫,入為太子左贊善大夫、尚書屯田員外郎、太子中允,出攝淄州刺史,俄換萊州,連有善最,詔授檢校司勛郎中兼侍御史,充青萊登海密五州租庸使。太尉李公光弼鎮徐州,奏公為徐州刺史,充海登沂三州招討使,加正議大夫,賜紫金魚袋。公威惠舊著,比至部,而蒼山賊帥李浩與其徒五千來降,繇是三郡底定。復入為衛尉少卿,相國王公縉統河南,奏公為副元帥判官。未幾,除秘書少監兼滁州刺史本州團練使,居八載,政績大成。大曆十二年二月十五日,薨於揚州,權窆於某所,享年七十有八。
公凡七佐軍,四領郡,祿俸不積滯,衣食無常主。常嘆曰:“以飽暖活孀幼,以清白貽子孫,是吾心也。”逮啟手足,卒如其志。先是太夫人常寢疾,公衣不解、發不櫛者彌年,侍疾執喪,憂毀過禮。公尤善五言詩,與王昌齡、王之渙、崔國輔輩聯唱迭和,名動一時,逮今著樂詞播人口非一,晚賦《思舊遊》詩百篇,亦傳於代。前夫人清河崔氏,贈清河郡太君;後夫人博陵崔氏,贈博陵郡君。生子七人,女七人。長子云逵,有才名,官至刑部侍郎京兆尹,公由京兆累贈至散騎常侍刑部尚書;次子微,終潤州司馬;次子公逵,有至行,初公年高,就養不仕,及居憂,廬墓泣血三年,淮南節度使本道黜陟使泉朝賢袁高、高參等累以孝悌稱薦,向名教者慕之,今為侍御史上柱國滄景節度參謀;次子方逵,衡州司士參軍;次子震,當陽丞;次子文弼,幽州參軍;次子安逵,率府倉曹參軍。公自捐館舍,殆逾三紀,家國多故,未克反葬。至元和二年月日,始遷兆於鄭州新鄭縣某原,先秘書塋,二夫人從焉。時京兆已即世,諸弟在下位,獨侍御史銜┰襄事,孝備始終。見托述撰,銘於墓石。銘曰:
世祿德門,斯謂之可久。懿文茂績,斯謂之不朽。二千石之祿,七十八之年,斯謂之貴壽。內史之顯揚,柱史之孝行,斯謂之有後。嗚呼鄭公!榮如是,哀如是,又何不足之有。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字樂天,晚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居為下邦(今陝西渭南)人,生於鄭州新鄭(今屬河南),貞元十六年(800年)進士及第,十八年中書判拔萃科,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年)中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補盞屋(今陝西周至)縣尉。不久人為翰林學士,改左拾遺、左贊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因上書言事。被貶為江州司馬。後歷任忠州、杭州、蘇州刺史。因晚年官太子少傅,故世稱“白傅”、“白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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