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博物院參觀須知

故宮博物院參觀須知

2023年6月15日,故宮博物院於發布《故宮博物院參觀須知》,將於2023年6月30日起正式施行。

為貫徹落實“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真實完整地保護並負責任地傳承弘揚故宮承載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共同維護故宮良好的參觀秩序,確保故宮古建、文物和觀眾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故宮博物院實際制定該須知。

2023年6月30日,《故宮博物院參觀須知》開始正式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故宮博物院參觀須知
  • 實施時間:2023年6月30日
訂票、檢票須知,安檢須知,暫存須知,院內參觀須知,

訂票、檢票須知

※故宮博物院未授權任何第三方機構或個人代理門票(大門票和鐘錶館、珍寶館及展覽預約)業務,為確保您順利入院參觀,避免經濟損失,請務必通過官方渠道“故宮博物院”小程式預約門票及展覽。
1、故宮博物院周一閉館(法定節假日除外),請廣大觀眾提前安排好參觀時間。
2、故宮博物院不售當日票,所有觀眾 (含享受優惠政策的觀眾及陪護人)須實名預約參觀,年票觀眾須至少提前一日登記參觀。
3、中國內地觀眾請使用身份證,非中國內地觀眾請使用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護照訂票、檢票,同一證件每個參觀日僅能預約一張門票。
4、觀眾務必攜帶預約時使用的有效證件原件由午門(故宮南門)檢票入院。
5、門票 (大門票和鐘錶館、珍寶館及展覽預約),應於參觀前7日20:00開始預約,限參觀當日使用有效。門票一經檢票,不予退票。
6、未使用的門票(大門票和鐘錶館、珍寶館及展覽預約)可於參觀前一日24:00前通過原訂票渠道退票,不計爽約;參觀當日20:00前仍可退票,但計1次爽約;參觀當日20:00後不可退票退款,且計1次爽約。年票觀眾已登記但未檢票的大門票可於參觀當日20:00前通過原訂單渠道取消,不計爽約。
7、部分展覽須預約,以預約頁面信息為準。預約政策可能會因開放管理要求臨時調整,敬請諒解並配合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如需退訂,請於參觀前一日24:00前通過原訂票渠道退訂,不計爽約。逾期未退訂,計1次爽約。
8、每人每日最多計1次爽約,180日內累計爽約3次,從第3次爽約的次日起,60日內將無法預約故宮博物院門票及展覽。
9、門票退款將在退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路返還至付款賬戶,請注意查收。如未收到退款,請致電客服查詢。
10、如需發票,請於預約之日起一個月內持預約時使用的有效證件原件到端門廣場西側觀眾服務中心票務視窗辦理或致電客服諮詢。
11、端門廣場西側觀眾服務中心票務視窗,鐘錶館、珍寶館“綜合服務視窗”工作時間:
旺季 (4月1日-10月31日) 08:30-16:10
淡季 (11月1日-3月31日) 08:30-15:40
工作時間: 08:00-20:00(全年無休)

安檢須知

1、為保證古建、文物和觀眾的安全,建立良好的參觀秩序,入院前請自覺接受安全檢查,禁止攜帶物品詳見《故宮博物院禁止攜帶物品目錄》。安檢發現的管制物品,將交由公安機關處理。目錄中其他禁止攜帶物品,觀眾應按照故宮博物院管理規定自行處理,符合存包標準的可暫存。無法處理的,院方將協助辦理退票手續。
2、酗酒者、衣容不整者以及無監護人陪伴的無民事行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謝絕入院。
附:《故宮博物院禁止攜帶物品目錄》

暫存須知

故宮博物院提供包裹暫存及免費託運服務,請暫存符合標準的物品,配合二次開箱查驗並登記聯繫信息。
1、存、取包時間:
4月1日至10月31日
存包時間08:30—16:00
取包時間09:30—17:10
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存包時間08:30—15:30
取包時間09:30—16:40
2、存、取包處位置:存包處位於端門廣場西側觀眾服務中心暫存處,取包處位於神武門內廣場西側。
3、暫存標準:行李箱、20寸及以上尺寸的大型包裹。
4、禁存物品:現金、手錶、電腦、數碼產品、金銀首飾等各種貴重物品,以及各種易燃、易爆、易損、易碎及帶異味物品、食品等。
5、存包牌(單)為唯一取包憑證,請妥善保管。因存包牌(單)丟失造成財物損失,故宮博物院不承擔責任。
6、故宮博物院僅提供臨時暫存服務,請暫存人於當日閉館前將暫存包裹取走,逾期未取走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因逾期未領取造成財物損失的,故宮博物院不承擔責任。

院內參觀須知

1、請愛護故宮世界文化遺產,故宮博物院內全範圍禁止吸菸;禁止攀爬古建築、陳設文物、假山石、古樹名木等;禁止觸摸、刻劃、塗污古建、文物和展品。
2、請文明有序參觀,禁止追逐嬉戲、大聲喧譁、樂器演奏、音響外放、長時間占用公共設施及公共空間。
3、請愛護公共環境,請勿踐踏草坪、攀折花木,禁止隨地吐痰、便溺。
4、請自覺維護展廳參觀秩序,禁止在展廳內開展自媒體直播、錄播活動;禁止在展廳內飲食、架設畫架;禁止在展廳內使用閃光燈、自拍桿及支架類攝影器材拍攝。
5、禁止乞討、賣藝、拉橫幅,禁止散發、懸掛、貼上廣告等,禁止開展違背公序良俗的活動或行為。
6、未經我院允許,禁止進行各類表演、宣傳、採訪、社會調查、宗教活動、售賣商品或服務、商業性拍攝等非參觀遊覽活動。
7、如有以上或其他影響古建、文物、觀眾安全及參觀秩序的行為,我院有權勸阻和制止。對情節嚴重者,我院將記錄“不文明遊客信息”並報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一經形成“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將在相應期限內禁止其入院參觀;對涉嫌違法行為的將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8、請樹立環保意識,回響“故宮零廢棄”倡議,按照垃圾分類規則投放廢棄物。
9、故宮博物院內多台階、陡坡、路面不平處,請注意警示標識。請勿在屋檐下、樹木旁、山石附近、通道狹窄處長時間逗留。
10、如遇各類突發事件、意外情況或極端天氣,請遵從工作人員引導或廣播提示,有序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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