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中書令贈太尉沂國公墓志銘

《故中書令贈太尉沂國公墓志銘》是唐代元稹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故中書令贈太尉沂國公墓志銘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元稹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故中書令贈太尉沂國公墓志銘
長慶二年某月某日,司禮氏持第一品幰弩已下,備衛,椎鉦鼓鳴鐃簫笳笛,前導我沂國公洎某國夫人某氏合葬於某縣某鄉某里某原。先是沂國嗣子肇乞予銘墓石。
按沂國公姓田氏,諱某,字某,平州盧龍人。曾祖璟,官至鄭州別駕;祖延惲,官至安東都護府司馬,沂國既貴,贈尚書右僕射;父庭玠,官至銀青光祿大夫相州刺史中丞,沂國既貴,累贈至司空。公本諱興,司空第某子。幼敏雋,年十八,為魏博衙前都知兵馬使,自是魏劇地劇職,盡更之,由太子賓客沂國公累加殿中御史、侍御史、中丞、秘書監。元和七年同節度副使,步射之眾皆隸焉。魏帥季安卒,子懷諫始十餘歲,惡輩樹之,不累月,魏法大壞。一旦萬眾相叫噪,皆曰 “田中丞當為帥”,公曰:“叱叱止止。”眾曰:“何謂也?”公曰:“爾輩牽制孺子猶一累,吾焉能受?爾輩即欲受吾使,用我乎?”皆曰:“諾。”公曰:“孺子之家敢有辱者死,擅殺人者死,掠財者死,天子未命敢有言吾麾節者死,訖吾世敢有不從吾忠孝者死,汝輩可乎?”皆曰“可。”公乃狀其事於先帝,先帝大悅,降工部尚書魏、博、相、衛、貝、澶六州節度支度營田觀察處寘制,刻節以授之,而又賜緡錢、赦死罪、復租入。公乃獻地圖,編口籍,修職貢,上吏員,凡魏之廢寘,不關於有司者悉罷,軍司馬已下,皆請命於廷,然後斬暴亂,敘勞舊,除僭異,弛禁閉,家家始以燈火相會聚,親戚吉凶通弔問,出入封無所詰。魏之人,老者聞見平時多出涕,少者不知所以然,百辟四方皆奉賀。明年錫嘉名,瑩銦年加僕射,十三年子布功於蔡,加司空,十四年帥師克東平,加司徒平章宰相事,八月朝京師,乞侍從,先帝付以山東,加侍中實封以遣之。十五年,會上新即位,成德表帥,上曰:“非吾勛賢,莫可入者。”轉中書令以往焉,是日命子布節度河陽以張之。公既入鎮,去就事法猶在魏,魏之人相與立石乞文於陛下,陛下詔臣稹為文以付之。先是瀛之樂壽、博野入於鎮,公乃奏歸之。
長慶元年七月,幽州亂,公即日命將悉帥麾下集於境,鎮人初受制,未慣用於王,是月二十八日潛作亂,公薨於師,年至五十八。天子震悼,罷五日朝,冊贈太尉,下詔征天下兵,且命子布脫縗絰總魏師以自報。兵勢未合,布冤憤自殺,遂罷討。三年,鎮人歸其喪,詔葬有加焉。
嗚呼!魏之法虐切疑忌,諸將以才多死者,公既故為刺史子,又多才好讀書,識理亂形勢,孝友信義,士眾多附服,官望已重,不宜免,然而晦養謹慎,不下二十年,訖無禍,用是建大勛,更大鎮,模樣聲名,施於後世,身以忠歿,子以孝歿,累累在墳下者,如公幾何人?公若干男、若干女,子布,終魏博節度使,子肇,鳳翔府少尹,子犨某將軍,子某某官,子某某官,女邵氏、某氏婦。近世勛將,尤貴富者言李、郭,然而汾陽、西平,猶不得父子並世為節制,公與子布同日登將壇,諸子洎伯季,龜緺金銀,被腰佩者十數人,不亦多乎哉!銘曰:
忠乎仁乎?可以用於彼,而不可用於此乎?何魏人之不我以異,而鎮人之不與我為徒?化萇宏而為血,辨青旗於葦蒲。感異物之先兆,豈人力之能圖。送橫之客歌《薤露》,吁嗟沂公今已乎。

作者簡介

元稹(779—831),唐代詩人。字微之,河南(治今河南洛陽)人。早年家貧。公元793年(唐德宗貞元九年)舉明經科,公元803年(貞元十九年)舉書判拔萃科,曾任監察御史。因得罪宦官及守舊官僚,遭到貶斥。後轉而依附宦官,官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最後以暴疾卒於武昌軍節度使任所。與白居易友善,常相唱和,共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詩作平淺明快中呈現麗絕華美,色彩濃烈,鋪敘曲折,細節刻畫真切動人,比興手法富於情趣。後期之作,傷於浮艷,故有“元輕白俗”之譏。有《元氏長慶集》60卷,補遺6卷,存詩830餘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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