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治決策
基本特徵,原則,程式,技術性方法,
基本特徵
主要表現在:①政治決策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即有關國家和社會整體利益的重大決定和一般決定的形成和實施的過程。②政治決策的主體是國家機關、政黨等及與其相聯繫的個人決策者或決策參與人。③政治決策是根據統治階級的指導思想和政治理論原則制定的,具有鮮明的階級性。④政治決策的目的是為了形成和實現階級、政黨和國家的意志。⑤政治決策所形成的決定以國家的強制力為後盾,帶有普遍的、強制的性質。
原則
通常認為決策過程應遵循如下原則:
①系統原則。即把決策對象視為一個系統,以整體目標的最最佳化為標準,分系統和單項的目標必須置於整個系統中來分析。
②可行性原則。決策必須從客觀實際出發,既要考慮到人力、物力和財力的實際狀況,又要符合當時當地的實際需要和客觀條件。
③重點原則。一次決策只能不同程度地滿足一部分要求。在多種目標多項任務的情況下,決策者要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重點,分清主次,提高決策效能。
④適時原則。即必須抓住時機,利用機會,當機立斷,適時決策,避免議而不決,貽誤戰機。此外,有的學者還提出了信息準確全面原則、行動原則、相關原則等。
程式
政治決策的整個動態過程可以分為若干步驟,一般程式是:
①確定目標。即在一定的環境條件下,必須達到和希望達到某種結果。
②信息的收集和處理。根據目標要求,收集有關情報信息,加以分析處理,形成資料、數據和統計報告。
③設計方案。在掌握信息的基礎上,設計各種實現目標的備選方案。一般說,備選方案越多,達到目標的最佳機會就越多。
④評估。採用科學分析和評估技術,對各種備選方案進行綜合評價。在評估基礎上,權衡、對比各預選方案的利弊得失,並將各種預選方案按優先順序排列,提出取捨意見。
⑤選擇方案。決策者在若干個預選方案中擇定最佳方案,這是政治決策程式中的關鍵環節。選擇的標準一般是,在同樣的約束條件下,看哪一個方案能夠以最低的代價、最短的時間、最優的效果實現既定目標。
⑥實施與反饋。決策方案一經決定,就應適時付諸實施。決策者一方面要為決策的順利實施創造條件,另一方面,應根據決策實施過程中的反饋信息,對決策作相應的調整和修正,使決策更加符合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