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管理工作規範

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管理工作規範

《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管理工作規範》(DB4407/T 77-2021)是2021年9月27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江門市地方標準,歸口於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地方標準《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管理工作規範》(DB4407/T 77-2021)規定了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基本要求、組織方式、工作基礎、監管實施、後續處理、抽查檢查結果公示和運用、失信約束與聯合懲戒、信用修復、績效考核、監管執法監督。該標準適用於江門市本級負有市場監管領域相關職責的部門對市場主體和非市場主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也可以包含項目、產品、行為)。縣級市(區)政府及其負有市場監管領域相關職責的部門可參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管理工作規範
  • 標準號:DB4407/T 77-2021
  • 發布日期:2021-09-27
  • 實施日期:2021-09-27
  • 中國標準分類號:A 00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160
  • 技術歸口: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批准發布部門: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市場監管的基本手段,是國務院關於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制度安排。2015年7月,國務院開始部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決策部署,是市場監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創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監管效能、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關鍵舉措,是減輕企業負擔、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有力保障,是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創新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內容。江門市從2016年開始先行先試,在全廣東省率先建立並上線使用了市、縣兩級通用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系統,通過幾年的積極探索,形成了“五統一、一促進”(統一系統平台、統一管理制度、統一抽查標準、統一結果套用、統一督查考核,促進聯合抽查常態化)的工作格局,建立了“8+4”監管制度體系。但由於江門市監管領域還沒有建立可共同遵循的標準,在各部門縱深推進監管過程中,存在標準不夠統一、程式不夠規範、結果認定不夠準確等問題。因此,有必要制定地方標準《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管理工作規範》(DB4407/T 77-2021)。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地方標準《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管理工作規範》(DB4407/T 77-2021)由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並歸口。
  • 組建標準起草工作組
自2020年11月起,廣東省江門市質量技術監督標準與編碼所組建了標準起草工作組,明確組內各成員的職責、任務和分工;同步收集資料,開展了廣泛的預研工作,並編寫形成了地方標準初稿。
  • 修訂完善並形成徵求意見稿
2020年12月—2021年4月,標準起草組對“雙隨機、一公開”監督管理及“一單兩庫”和監管系統進行深入的調研了解掌握,主要是需要研讀、吃透國家、省、市等有關雙隨機工作的政策,先後查閱了國辦發[2015]58號、工商辦字〔2017〕105號、國發[2019]5號、粵辦函〔2017〕468號、粵辦函〔2017〕468號、國市監信[2019]38號、廣東省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20年版)、“雙隨機、一公開”制度規範及檔案彙編(2018年版)、江商改辦〔2018〕18號、江商改辦〔2017〕以及有關檔案等。制定調研提綱,設計了15個問題,對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7科室及26個市直部門進行了實地調研,共收集意見、建議、問題共近百個,通過調研,基本掌握了雙隨機工作的開展情況。起草小組不斷整合相關意見和建議,召開現場會議,在初稿的基礎上,經過3次大規模修改,近10次小規模修改,各專家提出的建設性修訂意見已全部採納,經多次補充、修訂完善並形成了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1年9月27日,地方標準《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管理工作規範》(DB4407/T 77-2021)由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並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管理工作規範》(DB4407/T 77-2021)按照《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的規定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廣東省江門市質量技術監督標準與編碼所、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范志平、黃型納、黃智鋒、曾捷、龔偉恆、許宇旌、李麗珊、侯璵瑩、梁淑玲、文灼光。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基本要求
1
5 組織方式
2
6 工作基礎
2
7 監管實施
4
8 後續處理
9
9 抽查檢查結果公示和運用
9
10 失信約束與聯合懲戒
9
11 信用修復
9
12 績效考核
10
13 監管執法監督
10
參考文獻
11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管理工作規範》(DB4407/T 77-2021)規定了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基本要求、組織方式、工作基礎、監管實施、後續處理、抽查檢查結果公示和運用、失信約束與聯合懲戒、信用修復、績效考核、監管執法監督。該標準適用於江門市本級負有市場監管領域相關職責的部門對市場主體和非市場主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也可以包含項目、產品、行為)。縣級市(區)政府及其負有市場監管領域相關職責的部門可參照執行。

引用檔案

DB4407/T 76-2021 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管理工作—術語
DB4407/T 85-2021 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管理工作—抽查檢查結果公示和運用
DB4407/T 86-2021 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管理工作—失信約束與聯合懲戒
DB4407/T 87-2021 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管理工作—信用修復
DB4407/T 88-2021 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管理工作—績效考核規範
DB4407/T 89-2021 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管理工作—執法監督規範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政府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社會管理工作規範》(DB4407/T 77-2021)的制定,對“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抽查系統進行最佳化設計,以形成最佳的工作秩序,實現過程可控、結果可知,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管理工作標準化、制度化、常態化、可推廣、可複製,確保江門市事中事後監管持續走在中國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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