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大竹縣委員會關於視察農民專業合作社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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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文名:政協大竹縣委員會關於視察農民專業合作社情況的報告
  • 發布單位:大竹縣政協
政協大竹縣委員會關於視察農民專業合作社情況的報告
作者:大竹縣政協
自200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以來,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迅速,有效地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村穩定、農民增收。為深入貫徹落實今年(2013)中央和省委1號檔案精神,積極助推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縣政協主席會成員和縣政協農村經濟委員會部分政協委員於2013年4月11日到大竹縣鵬程果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地進行了專題視察,現將視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概況
去年(2012)底,全縣在工商部門註冊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有168個。主要涉及種植業、養殖業、生產經營服務業等,入社社員約3360戶,全縣各鄉鎮都建有農民專業合作社。現有農民專業合作社主要有四種類型:一是農民自發興辦,由種養大戶或農村能人牽頭,採取“合作社+農戶+基地”形式興辦;二是農民專業協會轉變而來;三是龍頭企業領辦,以“企業+基地+農戶”為合作模式;四是基層組織領辦,以村黨支部村委會組織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合作社在經營管理上基本具備“五有”條件。一是有章程;二是有機構;三是有制度;四是有利益分配機制;五是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據統計,去年(2012)底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實現產值10.3億元,有盈餘的合作社130個占總數77%,提取公積金64個,占38%,實現盈餘二次返利58個,占63.5%,合作社成員家庭人均年收入10160元,比全縣農民人均年純收入8460元高1700元。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獲得“三品”認證的5個,爭創無公害食品9個,爭創市級以上知名品牌3個。
二、存在的問題
1、部分合作社規模偏小,帶動能力較弱。全縣168個合作社,平均每社成員不到20人,80%以上的合作社經營收入100萬以下,而這些合作社對市場影響力極為有限,帶動社員的增收能力明顯不足。
2、合作社人才缺乏,發展前景不容樂觀。在農村既公正無私、敢於擔當,又有技術專長、善經營會管理的能人志士少之又少,多數合作社缺乏或者說沒有這樣的組織者、帶頭人。
3、合作社社員合作意識較差,小農意識較重。大部分社員大局意識不強,參與激情不高,議事意見難統一,只想利益共享,不願風險共擔。
4、合作社管理不規範,運行不透明。部分合作社章程、制度形同虛設,內部分工不明,職責不清,虛設合作社成員個人賬戶,不按規定兌現二次返利,財務不健全,“包包帳”普遍存在。
5、合作社分布不均,發展不平衡。在發展區域上,山前比山後多,城郊比鄉村多;在發展類別上,種養殖業的多,涉及農機、水利、植保等田間作業服務性的合作社少。
6、合作社資金短缺,做大做強加快發展受阻。大部分合作社成立時間短,處於起步階段,融資能力十分有限,制約了合作社的發展壯大。
三、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今後發展的建議
要把中央和省委的1號檔案精神貫徹好落實好,必須在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穩步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上下功夫花力氣。
1、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成效和典型的宣傳力度,引導有關組織和能人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吸引更多的農民參加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斷提高現有合作社發展水平。同時將人才的培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培養一批有合作思想、懂技術、會管理、善經營的合作社專業人才,加強從業人員的種養殖技術、疫病防控和技術規程的培訓,培養一批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的新型農民。
2、加大指導監管力度。各職能部門要堅持“引導不強迫、支持不包辦、服務不干預”的原則,切實做好指導服務工作,指導合作社完善章程制度,規範決策程式,預防合作社負責人獨斷專行、少數人說了算,維護合作社成員的利益。財政部門要依法對合作社的會計工作進行管理,幫助合作社設定好會計帳薄和成員帳戶,督促合作社定期向社內成員或監事會公布經營和財務狀況。審計部門要加強日常的監督管理,特別是對中央和地方扶持合作社發展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防止以合作社名義獲取扶持資金。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縣委縣政府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細則、中國銀監會農業部《關於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的工作意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和中央及省委今年(2013)的1號檔案等,制定出台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涉及的有關稅費政策、信貸融資、用地用電用水等集綜合性、操作性強的具體政策,促進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縣財政要在每年縣本級的“三農”預算資金中安排一部分對發展有特色、有市場前景、有品牌優勢、帶動能力強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支持的重點。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全縣所有涉農項目可優先安排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改善合作社的生產條件,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生產設施,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抗拒自然災害的能力。
4、加大平台搭建力度。一是以院縣合作為平台,利用科研院(所)的智力資源、技術資源、信息資源等優勢為合作社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二是利用各種展覽會、物洽會等平台,積極組織合作社的產品進行展覽、展銷,提高合作社產品知名度,增強合作社與外界的聯繫,促進合作社健康發展。
2013年4月17日
文章錄入:大竹縣政協責任編輯:大竹縣政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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