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處分法

政務處分法

政務處分法,2020年度十大反腐熱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務處分法
  • 流行時間: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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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來源

2020年6月2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四十六號主席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政務處分法是規範監察機關政務處分活動、完善國家監察制度、強化對公權力監督的一部重要法律,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充分發揮合署辦公優勢,依法履行政務處分職責,實現執紀執法貫通,促進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有機統一。

引用示例

2020年7月28日,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長張和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四級調研員確定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這是政務處分法施行後首個公開通報適用政務處分法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的中管幹部案例。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28日,入選2020年度十大反腐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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